究竟是合谋串通还是早已退出,记者致电中金国电总经理吴清林,对方以正忙稍后回话为由没有接受采访,之后也没有回电。而记者再次致电龚坜鉴,也没有打通电话。
一年的投资期,却给老张带来本息亏损和艰难的追偿,以及无尽的后悔。有限合伙基金“看上去很美”的风控措施,如同连环陷阱,让他们防不胜防。
业内人士认为,实际上,风控措施常常是不规范的有限合伙基金用来麻痹投资者的手段,尤其是其中的委托贷款、抵押以及各种担保方式。没有一定的风险辨识能力,投资者很容易被欺骗。
其中第一大“雷”,便是委托贷款。在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不规范有限合伙基金将“委托贷款审批”作为风控措施之一。“主要是为了增信,利用的就是投资者对于银行的高度信任。投资者一听说是银行放款,便觉得银行或多或少会承担责任,但实际上,委托贷款成了做手脚的地方。”一位处理过多起有限合伙基金的律师表示。
投资者想不到的是,作为委贷通道的银行,并没有义务进行审查。“银行只是收取约1%的手续费,只承担通道角色。”上述律师说,“相反,对抵押进行审查的,应该是附有管理责任的有限合伙基金。”
在记者获得的与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中,第一条总则中写明“委托人(指紫阳叁号)应自行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以及贷款项目、借款用途的可行性、合规性,据此自行决定发放贷款并承担贷款风险。”
“投资者将钱投出去后往往就做了甩手掌柜等着利息,却并没有及时去银行检查各项抵押质押是否到位。”一位国内某大型财富管理公司人士说。部分有限合伙基金趁机做手脚。例如在此案中,审核抵押的责任方应该是中金国电,但中金国电一开始就拿所谓有房地产抵押欺骗叁号投资者,但房地产实际上已经抵押给紫阳贰号了。
上述大型财富管理公司人士表示,正常情况下,如果有限合伙基金运作规范,根本不需要委托贷款,采用托管形式即可,由有限合伙基金进行阶段性的监督资金运作,并通知托管银行打款。
第二大风控“地雷”,便是担保。目前,有限合伙基金提供多项担保,如实际控制人保证、第三方连带担保。上述律师表示,担保本身是为了增强履约能力。然而实际上,在多起有限合伙纠纷中,都出现同一事实——担保方根本没有履约能力,或者很容易将资产剥离,导致自己丧失履约能力。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监管部门发放牌照。大多数不规范的担保公司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只需走普通的工商登记程序,没有标准和条件,成立和清算方便。在本案中,中融汇即属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上述律师透露,非融资性的担保公司缺乏监管,部分担保公司甚至连注册资金都来自于过桥资金,完全没有担保能力。许多有限合伙基金中的担保公司都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者往往没有能力和意识进行辨识。
业内人士认为,担保公司也是金融和信用体系的一部分,不能随便成立和开展业务,应该纳入一定的监管体系,进行深度监管。“如果没有监管,担保措施可能失效,而担保本来就是为了增加合同履约能力的信用增级手段,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多担保公司没有履约能力,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甚至可能会成为某些人进行诈骗的手段。”上述律师说。
2013年11月底,紫阳叁号到期,老张们没有拿到本金和利息。现在,半年多过去了,中金国电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投资者。目前,老张们已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案。老张传来的文件显示,2014年3月4日,福田分局以“吴清林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