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城执字第1308-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贵卿与被执行人三亚鸿业发展总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拟将三亚鸿业发展总公司名下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5万股变更登记到张贵卿名下。如对上述股权变更登记持有异议者,自本公司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本院将依法将上述三亚鸿业发展总公司名下的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5万股变更登记到张贵卿名下。
特此公告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联系人:陈法官 电话:0898-88865155(办)
0898-8886677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