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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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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3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 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前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煤气化项目主体变更事项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提示整改函》,对照《提示整改函》逐项落实整改内容,其中煤气化项目主体变更事项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承诺期限:2012年12月31日。

 履行情况:

 2014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煤气化项目费用移交的议案》,公司拟对煤气化项目涉及的土地征地等费用进行移交;2014年6月25日,四川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费用移交方案。目前公司正在准备移交资料,尽快完善相关移交手续。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8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受让泸天化集团、川化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成为泸天化股份和川化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针对无偿划转股权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四川化工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未来合适的时机,四川化工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解决川化股份和泸天化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2)、四川化工不会采取非市场手段干预川化股份和泸天化股份的生产经营,扭曲川化股份和泸天化股份之间业已存在的竞争关系,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目前的正常经营。

 (3)、四川化工保证将促使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含川化股份、泸天化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川化股份、泸天化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承诺期限:无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9日收到《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有关承诺的函》,公司控股股东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要求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进行了相应完善和重新规范。

 2014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善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有关承诺》的议案。

 201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未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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