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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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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4-03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6月30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载望

 5、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持有公司756,34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持有公司755,869,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5人,持有公司474,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王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票756,284,9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48,744股;弃权票10,400股。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15,570股,反对票48,744股,弃权票10,4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新任独立董事简历

 王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勘察设计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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