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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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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26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10:00时。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酒店多功能会议厅。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774381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8.73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云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黄宇、陈焕智因公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7743813100%00%00%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7743813100%00%00%

3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7743813100%00%00%
4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7743813100%00%00%
5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27743813100%00%00%
6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7743813100%00%0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7743813100%00%00%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7743813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季猛先生、王宗军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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