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力科技”)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714号),其主要内容为:“经审查,现同意你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你公司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你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你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
永力科技创立于2000年9月,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2%,永力科技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通信设备、新型激光电源以及充电机和配件等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永力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永力科技提供了一个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可反映永力科技的公允价值,有利于永力科技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永力科技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