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6月30日在公司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王为民、李刚、苏征、葛铁铭、杨有红、常小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王为民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旅(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国旅(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以改善国旅投资公司财务结构,有利于其后续项目的开发建设。上述增资完成后,国旅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国旅(海棠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旅(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国旅(海棠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性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