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217,48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9.6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0万股,并于201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原5,280万股增至7,040万股。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进行201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7,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040万股增至14,080万股。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进行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4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080万股增至21,120万股。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共行权1,628,445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12,828,445股。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止目前,已行权 1,817,300股,现公司总股本增至214,645,745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0,680,48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及任职承诺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①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及自然人股东庞可伟、尹永祥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②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担任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顾革新、吴建明、庞绍熙、周黎霞、曹飞、徐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银河电子集团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银河电子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银河电子集团股权。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追加限售所作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收到吴建明、薛利军、庞鹰、徐敏、顾洪春、钱叶飞、李欣、曹飞、尹永祥、钱建军、孙东、钟献宗、陈新龙、虞向东、李平波、顾革新、周黎霞、庞绍熙、庞可伟、徐正峰、钟礼花共21名自然人股东出具的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基于公司未来运营和发展的信心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进行,公司董事长吴建明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和其他上述共计2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在2014年6月30日前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股权激励行权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将遵守此限制。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追加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及《关于部分追加承诺股东持股性质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
2、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上述承诺,同时对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公司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3、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2,217,48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7%,其股份性质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1人,均为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追加承诺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吴建明
4,010,000
4,010,000
董事长
2
薛利军
1,604,233
1,604,233
董事、总经理
3
庞鹰
2,721,000
2,721,000
董事
4
徐敏
1,275,126
1,275,126
财务总监
5
顾洪春
310,759
310,759
董事、副总经理
6
钱叶飞
746,769
746,769
副总经理
7
李欣
1,314,519
1,314,519
副总经理
8
曹飞
2,372,199
2,372,199
董事
9
尹永祥
3,151,758
3,151,758
10
钱建军
1,402,038
1,402,038
原公司监事,已于2014年3月13日正式离任,截止目前,该股东持有公司520,000股股票处于质押状态
11
孙东
964,635
964,635
监事
12
钟献宗
1,146,402
1,146,402
13
陈新龙
757,349
757,349
14
虞向东
865,629
865,629
15
李平波
426,013
426,013
16
顾革新
2,100,000
2,100,000
董事
17
周黎霞
2,925,585
2,925,585
监事会主席
18
庞绍熙
8,400,918
8,400,918
原公司董事,于2013年2月1日正式离任
19
庞可伟
3,151,758
3,151,758
20
徐正峰
1,752,024
1,752,024
截止目前,该股东持有公司650,000股股票处于质押状态
21
钟礼花
818,766
818,766
合计
42,217,480
42,217,480
注: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现任公司董监高、原公司董事庞绍熙和原公司监事钱建军以及自然人股东庞可伟、尹永祥在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将继续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承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