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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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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6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召集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2点开始。

6、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14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关于变更深圳市下坪填埋场气体收集和利用二期工程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年7月10日、11日(9:00-11:00,14:00-16:00)。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二)H股股东

本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娜

(2)联系电话:0755-86676092

(3)传真:0755-8667600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附件:

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执

回 执

截至2014年7月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4年7月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深圳市下坪填埋场气体收集和利用二期工程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4年7月11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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