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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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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2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的议案》。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董事张建津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10:30,在天津京基皇冠假日酒店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2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的议案》。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监事姚培春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2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本次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至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下午15:00至7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8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地点:天津京基皇冠假日酒店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14年6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四、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7月9日-11日、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1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1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 “力生投票” (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期间,“力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元
议案1《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的议案》1.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00111

联系人:王琳 岳长胜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审议《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回避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2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调整药品转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发行上市时,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医药集团”或“医药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对于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拥有的复方利血平等16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研有限”)拥有的吲达帕胺片等5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天津医药集团保证该两公司在力生制药上市后的三至六个月内将上述药品注册证转让至力生制药。”

承诺履行期限: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情况:医药集团上市承诺所涉及的19个药品注册证号已经注销完毕。截至目前,药研有限将其拥有的坎地沙坦酯片的药品注册证(两个注册文号)转让给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的事项尚未履行完毕。2010年9月27日,新冠制药和药研有限签署了坎地沙坦酯原料药及制剂的购买协议,并已支付了部分款项,坎地沙坦酯原料药及制剂的归属权已属于新冠制药。在办理药品文号转移过程中,坎地沙坦酯批量生产时如沿用药研有限为规避原研药的专利而设计的工艺会使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收率,使成本大幅上升,影响产品的销售。因此,考虑药研有限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在药品研发技术上的优势,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也为了保护力生制药股东的利益,根据协议,药研有限在改进产品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收率,降低生产成本后再办理药品文号的转移。具体公告详见2010年11月3日、2011年1月5日、2011年8月2日和2012年1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截至目前,原料药已基本完成中试放大工艺验证及其质量研究工作;制剂已经完成小试工艺和质量研究;药研有限已经采购辅料、包材,进行相关检验,准备生产放大工作。由于药研有限在2013年进行整体搬迁和新版GMP认证,影响了生产放大实验,致使原计划中生产放大及稳定测试等工作进度有所推迟,现计划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原料药和制剂的中试放大验证工作。

药研有限从取得该药品注册文号至今没有生产销售,遵守了规避同业竞争的承诺。

由于原承诺期限已经延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医药集团对原承诺期限重新承诺如下:

2015年8月3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提交工艺变更申请材料。

由于药品工艺变更需要国家药监局审批,国家药监局批准药品工艺变更后还需向国家药监局递交药品注册证转让申请,而国家药监局的审批期限不可预知,因此,本次药品工艺变更申请报送国家药监局后,医药集团将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如本次药品注册证转让不能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坎地沙坦酯药品注册证将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医药集团将赔偿力生制药在药品注册证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在药品注册证转让至力生制药全资子公司完成前,药研有限不生产和销售坎地沙坦酯药品,不和力生制药产生同业竞争。

医药集团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时间表,加快药品注册文号转移进度并及时公告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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