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2014年6月19日上午10:30
(2) 网络投票:2014年6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
2、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 |
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是否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通过 |
| (%) | | (%) | |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 | | |
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发行债券的数量 | | | | | | |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 | | |
债券期限 | | | | | | | |
债券利率 | | | |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 | |
偿债保障措施 | | | | | | | |
拟上市交易场所 | | | | | | |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 |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维律师、张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