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十时
2、会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姜伟 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39,1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0,400,000股的72.0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339,1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唐晓海、罗安静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