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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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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4-03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2014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6月18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7楼董事会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选的董事李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选举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李建华先生、梁斌先生、华如先生、张森林先生和高振忠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其中李建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刘方权先生、张平先生和梁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其中刘方权先生为主任委员;

 (3)选举张森林先生、高振忠先生和刘艳梅女士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其中高振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张平先生、刘方权先生、李建华先生和鲁晓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其中张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董事长李建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斌先生为总经理、刘艳梅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2)经总经理梁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如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谢岳伟先生、鲁晓华先生和刘艳梅女士为副总经理,蔡金萍女士为财务总监,刘巩先生为总工程师,李志杰先生为人力资源总监,任期均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4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朱报运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2)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二。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梁斌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0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梁斌先生持有公司4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梁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华如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华如先生曾任梅州市清凉山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华如先生持有公司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华如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谢岳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7年4月,谢岳伟先生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谢岳伟先生曾任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和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和董事,现兼任封开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谢岳伟先生持有公司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谢岳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刘艳梅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5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刘艳梅女士持有公司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刘艳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通讯方式:办公电话 020-87551736;传真 020-87551329;

 电子邮箱:whgf@vip.163.com

 5、鲁晓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广东金融》特约编委。曾先后就职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长期从事银行经营和管理工作,有良好的理论及宣传成果,先后获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奖项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专著(合著出版)1本。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鲁晓华先生持有公司0股股份。鲁晓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蔡金萍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现兼任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蔡金萍女士持有公司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蔡金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7、刘巩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刘巩先生持有公司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刘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李志杰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硕士学历。曾任阳春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李志杰先生持有公司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李志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8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存在《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146条和《公司章程》第95条、第10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附件二: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朱报运先生: 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增城市威利邦覆铜板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朱报运先生持有公司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锋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2009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刘锋先生持有公司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通讯方式:办公电话 020-87551761;传真 020-87551329;

 电子邮箱:liufeng@gdweihua.cn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4-03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2014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6月18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7楼小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选的监事冯小航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高平富先生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选举冯小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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