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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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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北川客运站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14年5月26日出具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XYZH/2013CDA5054-2);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768.40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9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4,37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路演费等发行相关费用27,751,382.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6,618,617.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09CDA4036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费5,089,744.34元调整计入当期损益,此事项导致公司因发行权益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5,089,744.34元,募集资金净额增加5,089,744.34元,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1,708,362.23 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7日将调增的募集资金净额5,089,744.34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北川客运站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都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锦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锦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070154800001326),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公司”),为规范北川客运站项目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北川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北川支行曲山分理处开设专项账户(账号:266201040007489),该账户专项用于北川客运站项目所需资金的短期存放、支付北川客运站项目的相关建设款项。

北川公司根据与项目建设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工程部确认的工程进度编制请款计划,经北川公司负责人、公司总会计师审查,并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将请款计划中所请款项从浦发银行锦都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北川公司专项账户,待项目建设方出具完备的收款依据后,北川公司将相关款项支付给项目建设方。

三、北川客运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北川客运站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26,500,000元,截至2014年5月23日,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5,827,231.6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节余募集资金
固定资产投入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小计
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上市募资资金26,500,000.0025,820,627.566,604.0425,827,231.60672,768.40
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工程款 677,753.43 677,753.43 
尚未支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243,354.08 243,354.08 
合计26,500,000.0026,741,735.07 26,748,339.11672,768.40

四、北川客运站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保证北川客运站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管控。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相关工程款。

3、截至本公告日,北川客运站项目尚有工程质保金未支付。

五、北川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北川客运站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768.40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北川公司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北川支行曲山分理处,账号:266201040007489)。

六、北川客运站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公司将按照与项目建设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七、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768.40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768.40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

富临运业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承诺:北川客运站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公司将按照与项目建设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综上,东北证券同意富临运业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江油客运站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14年5月26日出具了《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灾后重建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XYZH/2013CDA5054-1);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57,760.78元(不含利息收入)和剩余超募资金23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9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4,37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路演费等发行相关费用27,751,382.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6,618,617.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09CDA4036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费5,089,744.34元调整计入当期损益,此事项导致公司因发行权益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5,089,744.34元,募集资金净额增加5,089,744.34元,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1,708,362.23 元。公司已于2011年3月7日将调增的募集资金净额5,089,744.34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都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锦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锦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070154800001326),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江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公司”)。

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油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客运站公司”),负责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建设。

在江油客运站公司设立前,为规范江油客运站项目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江油公司开设过渡账户(账号:248301040005260)专款用于江油客运站项目的相关支出。2011年4月,江油客运站公司正式设立,江油公司注销过渡账户,并将过渡账户资金转入江油客运站公司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江油直属支行,账号:248301040005369),该账户专项用于江油客运站项目所需资金的短期存放、支付江油客运站项目的相关建设款项。

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主体根据与项目建设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工程部确认的工程进度编制请款计划,经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负责人、公司总会计师审查,并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将请款计划中所请款项从浦发银行锦都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实施主体公司专项账户,待项目建设方出具完备的收款依据后,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将相关款项支付给项目建设方。

三、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江油客运站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4,000万元,截至2014年5月23日,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7,542,239.22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节余募集资金
固定资产投入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小计
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上市募集资金40,000,000.0027,291,126.29251,112.9327,542,239.2212,457,760.78
自有资金支付相关工程款 146,738.00 146,738.00 
尚未支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1,314,404.83 1,314,404.83 
合计40,000,000.0028,752,269.12251,112.9329,003,382.0512,457,760.78

(二)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在保证江油客运站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管控。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相关工程款。

3、截至本公告日,江油客运站项目尚有工程质保金未支付。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剩余原因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86,818,362.2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置换土地价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支付江油客运站项目土地价差款,详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置换土地价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11)。

2010年6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2)。

201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认缴四川省遂宁开元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款及收购该司股权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979万元支付四川省遂宁开元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款以及收购四川省遂宁开元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款,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6)。

201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28,362.2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4)。

(二)超募资金剩余原因

1、使用超募资金预付土地价差款

因江油市城市规划发生变化,公司与江油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江油国土局”)协商一致,调整江油客运站项目实施地点。由于新老实施地点土地置换,江油公司暂按每亩20万元预付新老土地置换的价差款。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置换土地价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预付江油国土局土地价差款。

2、新老实施地点土地置换

江油客运站项目于2012年年底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后,根据江油客运站项目的实际建设用地面积,江油客运站公司与江油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江油客运站公司应支付江油国土局土地出让价款1,296.83万元。

2013年7月16日,江油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江油客运站项目原实施主体江油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构筑物)收购合同》,以535万元收购江油客运站项目原实施用地。

3、结算土地价款,产生剩余超募资金

基于上述情况,江油公司与江油国土局协商一致,江油国土局最终退回江油公司预付款土地价差款238万元,由此形成了超募资金节余(占江油客运站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5.95%),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将该238万元剩余超募资金转至浦发银行锦都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中。

五、江油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江油客运站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57,760.78元(不含利息收入)和剩余超募资金23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江油客运站公司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江油直属支行,账号:248301040005369)。

六、江油客运站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公司将按照与项目建设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七、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本次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3、公司承诺超募资金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57,760.78元(不含利息收入)和剩余超募资金23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57,760.78元(不含利息收入)和剩余超募资金23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

富临运业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承诺:江油客运站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公司将按照与项目建设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有关条款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承诺超募资金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综上,东北证券同意富临运业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6月17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公司”)增资2600万元。增资完成后,北川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68.8万元增至3,068.8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对北川公司增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北川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5日,注册资本468.8万元,注册号510726000004858。

公司住所: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杨家街

法定代表人:刘志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客运、汽车租赁、汽车货运服务;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销售;票务代理。

本次增资前后,北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8.81003,068.8100

3、北川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9,898,435.7341,326,835.58
负债总额41,214,666.8442,688,153.78
净资产-1,316,231.11-1,361,318.2
项目2014年1-3月(未经审计)2013年度
营业收入1,988,628.096,981,069.78
净利润45,087.09-3,111,919.88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北川公司增资旨在满足北川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改善其财务结构、提升其资金实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北川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6月17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客运站公司”)增资4100万元。本次增资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江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公司”)持有江油客运站公司10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江油客运站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4300万元,公司持有江油客运站公司95.35%的股权,江油公司持有江油客运站公司4.65%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对江油客运站公司增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江油客运站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6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号510781000043041。

公司住所:江油市太平镇李白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李胜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客运站经营,门面、摊位租赁,汽车美容清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

3、本次增资前后,江油客运站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410095.35
四川富临运业江油运输有限公司2001002004.65
合计2001004300100

4、江油客运站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5,756,465.5248,351,574.74
负债总额19,979,260.0444,083,561.02
净资产5,777,205.484,268,013.72
项目2014年1-3月(未经审计)2013年度
营业收入3,771,094.3511,025,660.24
净利润1,500,311.192,514,006.72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江油客运站公司增资,旨在满足江油客运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改善其财务结构、提升其资金实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江油客运站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有商业银行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投资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估,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资金额度内购买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将在内审部门审计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任何不利影响。通过现金管理,在低风险的情况下,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发行人投资金额年化收益率收益起算日到期日资金来源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3年JG152期浦发银行成都分行1.5亿元3.45%2013年6月7日2013年9月6日闲置募集资金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3年JG268期浦发银行成都分行1.5亿元4.55%2013年9月11日2014年3月11日闲置募集资金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4JG169期浦发银行成都分行1.5亿元4.10%2014年3月14日2014年4月17日闲置募集资金
中银结构性存款2014001中国银行吉林分行4000万元7%2014年1月6日2014年7月7日自有资金
中银结构性存款2014002中国银行吉林分行6000万元7%2014年1月9日2014年7月11日自有资金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322期浦发银行成都分行1.55亿元4.20%2014年4月30日2014年10月29日闲置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6月17日,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李正国委托独立董事赵洪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亿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768.40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57,760.78元(不含利息收入)和剩余超募资金23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承诺超募资金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增资2600万元。详细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增资4100万元。详细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机场客运站(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与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机场”)签订《空地衔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实现绵阳机场陆空无缝衔接,方便旅客快速换乘,绵阳机场将由其建成后的机场客运站委托给公司经营和管理,公司与绵阳机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目前机场客运站由我公司分公司南湖汽车站代为管理。

为增强与绵阳机场的合作,提高公司接驳运输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客运资源,同时为加强公司对机场客运站的管理,公司拟以机场客运站为平台,设立分支机构。

同意公司设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机场客运站(暂定名)”,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大英出租车分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中标遂宁市大英县出租车经营权,根据遂宁市大英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遂宁公司拟在遂宁市大英县设立出租车分公司。

同意遂宁公司设立“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大英出租车分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详细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72,768.40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使用北川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2,457,760.78元(不含利息收入)和剩余超募资金23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14-02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7日(周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6日(周三)至2014年7月17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15:00至2014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4日(周一)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18号新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4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以及201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7月15日(周二)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7月17日(周四)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357富临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说明

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周三)15:00至2014年7月17日(周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效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激活效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式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4.联系人:徐华崴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使用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对该表决事项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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