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间接全资子公司风电项目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沃尔核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交核【2014】7号)及《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交核【2014】8号)文件,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一、关于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1、为科学、合理、有序发展我市风电产业,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安排,原则同意建设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
莱西市河头店镇东大寨村;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装机容量48.6MW,建设27台单机容量为18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7台2000kVA箱式变压器,27座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2回约长27km的35kV架空集电线路等。项目预计年上网电量约10758万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2214小时。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774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二、关于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1、为科学、合理、有序发展我市风电产业,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安排,原则同意建设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
莱西市河头店镇境内。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装机容量48.6MW,建设27台单机容量为18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7台2000kVA箱式变压器,27座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2回总长41km的35kV架空集电线路,一座220kV升压站。项目预计年上网电量约10737万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2209小时。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80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上述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5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间接全资子公司风电项目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午间披露了《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风电项目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现对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风电项目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和河头店风电场项目预计建设期均为1年,预计项目投资回收期分别为8.14年、10.62年,公司将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稳步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如下: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准批复的风电场项目属于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布局,与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形成补充与促进,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起到稳定与提升作用。该项目总投资的20%为公司自有资金,80%可通过银行项目贷款配套,项目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公司近期损益和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 国家对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政策的变化对项目的建设、收益有一定的影响。
2、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成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4、项目为公司新业务,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项目后续进展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6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大洋洲印务有限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元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桔创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创盈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占鹏鼎创盈公司13.33%的股权。现将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2014年6月12日,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认缴股本,2014年6月1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瑞华深圳验字[2014]4826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近日,鹏鼎创盈公司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注册号:440301109601706
2、名称: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陶军
6、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5000.0000万元
7、认缴实收资本总额:人民币13500.0000万元
8、成立日期:2014年6月16日
9、营业期限:永久经营
10、经营范围: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