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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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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4-28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7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0*****422单建明
208*****334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300*****265鲍凤娇
401*****005潘玉根
500*****907刘昭和
600*****569傅敏勇
701*****006龙方胜
801*****095聂永国
901*****788乐德忠
1001*****001王鑫
1101*****007金来富

五、咨询机构:浙江省湖州市美欣达路588号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美欣达路588号 咨询联系人:林春娜

咨询电话:0572-2619936 传真电话:0572-2619937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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