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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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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38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17日和2014年4月24日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13、2014-18、2014-24);2014年5月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6日、2014年6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31、2014-33、2014-36)。以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重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重组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尚未确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39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6月4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梅州市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风险不断增大,为了尽快收回梅州部分土地投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房产公司)拟与梅州市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远源房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平远县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远远源房产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梅州远源房产公司。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仟叁佰玖拾万元整(¥63,900,000.00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梅州远源房产公司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100%的股权,宜华地产不再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股权转让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4-40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经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房产公司)与梅州市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远源房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持有平远县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远远源房产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梅州远源房产公司。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仟叁佰玖拾万元整(¥63,900,000.00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梅州远源房产公司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100%的股权,宜华地产不再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交易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梅州市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梅县程江镇扶贵路鸿禧雅苑A5栋4号二楼

 3、法定代表人:叶伟兴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梅州远源房产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成立,股东为叶伟兴、吕海盛、邓伟坚,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33% ,该公司及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平远县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平远县大拓镇黄沙

 3、营业执照注册号:441426000012254

 4、法定代表人:叶伟兴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平远远源房产公司于2014年1月成立,股东为宜华地产、梅州远源房产公司,分别各持股50%,主要资产为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壹佰伍拾亩土地,截止2014年3月31日,平远远源房产公司总资产4886.6175万元,净资产4886.6172万元,净利润-113.3828万元。

 四、拟签订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条款

 (1)交易金额:

 梅州远源房产公司同意受让宜华地产持有的平远远源房产公司50%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5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仟叁佰玖拾万元整(¥63,900,000.00元)。

 (2)支付方式: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天内,梅州远源房产公司向宜华地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万元整(¥43500000.00元)。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梅州远源房产公司向宜华地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仟零肆拾万元整(¥20400000.00元)

 (3)各方保证:

 宜华地产保证该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可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开发。

 梅州远源房产公司保证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2、交易定价依据

 平远远源房产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壹佰伍拾亩土地,该土地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柘东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平府国用第26170225号、第26170226号、第14261700229号。该片区近年来出让成交的住宅用地较少,比较接近的可比实例为2013年3月至7月分别拍卖出让的位于大柘镇岭下村G206国道西侧、平城花园南侧及北侧的三块住宅用地,每亩成交单价在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2013年12月,公司出让平远远源房产公司50%股权时,每亩土地的价格折合约为51万元,由于本次股权出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股权,考虑到平远远源房产公司150亩土地目前开发条件已经成熟,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宜华地产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50%的股权溢价转让给梅州远源房产公司,转让价格为6390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风险不断增大,为了尽快收回梅州部分土地投资,公司拟出让平远远源房产公司5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平远远源房产公司股权,平远远源房产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平远远源房产公司目前尚未产生利润,本次出让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而本次股权出让公司将会产生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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