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胡建龙的通知,胡建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878,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于2014年6月6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4年6月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胡建龙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658,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目前已质押17,878,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