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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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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万富”)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借款的批复》(豫工信企业〔2014〕73号)、《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股东贷款的请示的批复》(洛工信〔2014〕86号)以及《洛阳市小额贷款公司向法人股东定向贷款操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对洛阳万富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2014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目前,鉴于郑州万富业务不断扩展,原有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其日益增长的小额贷款需求,为推进郑州万富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其可贷资金来源,并优化其股权结构,郑州万富拟进行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5,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各出资方需以不低于郑州万富2013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1.02元/份出资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增资,最终约定增资价格为1.03元/份出资额,其中公司将以3,450.50万元(折算为3,350万份出资额)参与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原持有郑州万富7,650万份的出资额将增加到11,000万份出资额,占郑州万富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5.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详见2014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进度、银行合作与有效监管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将现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129101040020846)中的余额,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进行专户存储,并注销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原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129101040020846)。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14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

2014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3.5 亿元的额度内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

由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较大且批次较多,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的交易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规定,现提议将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9:00-12:00。

4、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6、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1、议案2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由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提请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议案3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2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71922

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电话:0379-67512588

传真:0379-67512888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通达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审 议 事 项表 决 意 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万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万富”)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借款的批复》(豫工信企业〔2014〕73号)、《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股东贷款的请示的批复》(洛工信〔2014〕86号)以及《洛阳市小额贷款公司向法人股东定向贷款操作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对洛阳万富提供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的目的

公司此次对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扩大主营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利息收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定向贷款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甲方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借款期限:1年

3、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按季支付。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需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5、本意向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向洛阳市工信局报批,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5日内,双方再签署正式借款合同。

(三)财务资助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和保荐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须经洛阳市工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07日

法定代表人:史万福

注册地址:洛阳市偃师上海国际商贸城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经营范围:办理各种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洛阳万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8,000.0060.00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0020.00
3河南绿都置业有限公司3,000.0010.00
4马平安3,000.0010.00
合计-30,000.00100.00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4-00067号),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洛阳万富资产总额为332,253,632.70元,负债总额为4,414,572.10元,净资产为327,839,060.60元;2013年度,洛阳万富实现营业收入44,053,177.58元,实现净利润29,289,118.22元。

洛阳万富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其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操作程序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从内部控制上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2、洛阳万富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有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且其经营活动受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严格监控。从洛阳万富设立以来的经营情况来看,其发展前景良好,资产实力雄厚,经营稳定健康,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3、洛阳万富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不仅对于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较强话语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故本次无须洛阳万富或其他第三方就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四、洛阳万富其他股东未同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洛阳万富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即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第六条“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上述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等同”之情形,其本次无须与公司同时向洛阳万富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公司向洛阳万富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和持续督导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严格审核,不会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过财务资助,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洛阳万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既定业务发展规划,通过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有效降低洛阳万富融资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本次交易事项公允、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管理层事前向独立董事递交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经与管理层沟通,审阅相关材料,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如下:

1、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支持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其获得较低融资成本,促进业务规模扩大;

2、公司控股子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业务管理流程,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交易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对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关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进行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认可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洛阳万富其他股东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其他股东无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对洛阳万富的财务资助既提高了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又能解决洛阳万富对资金的需要,合理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且将参考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收取财务资助使用费,利率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中原证券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洛阳万富进行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

暨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股份”)控股子公司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万富”)因业务的不断增加,需要增加资金、扩大规模来促进其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50.50万元参与郑州万富本次增资。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450.50万元对郑州万富增资,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自查,此次投资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七条“上市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规定的有关情况。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投资完成(郑州万富领取新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参与增资各方情况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史万福

注册资本:13,980.311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许可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注册资本:53,986.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7月12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及其他金属制品;从事相关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邓琳琳,证件号码:41018119780107****,住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165号院

4、雷潞,证件号码:41010519760601****,住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28号院

5、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偃师市顾县镇回龙湾村

法定代表人:张帅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铝丝的加工销售;铝锭、铝杆、铜丝的销售;花木种植。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目前,鉴于郑州万富业务不断扩展,原有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其日益增长的小额贷款需求,为推进郑州万富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其可贷资金来源,并优化其股权结构,郑州万富拟进行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5,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各出资方需以不低于郑州万富2013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1.02元/份出资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增资,最终约定增资价格为1.03元/份出资额,其中公司将以3,450.50万元(折算为3,350万份出资额)参与本次增资。

同时,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实业”)将以1.03元/份出资额的价格,分别以2,163万元和772.50万元人民币分别收购邓琳琳女士所持郑州万富2,100万份出资额、雷潞女士所持郑州万富750万份出资额,并以相同价格向郑州万富增资1,699.50万元(折算为1,650万份出资额)。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原持有郑州万富7,650万份的出资额将增加到11,000万份出资额,占郑州万富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5.00%。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万富前身为郑州市金水区德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贷款”)。201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郑州市金水区德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500万元收购德昌贷款8名自然人股东90%的股权,并再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自然人邓琳琳、雷潞一并以自有资金向德昌贷款增资人民币1亿元,公司增资人民币3,150万元。增资后郑州德昌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公司共出资7,650万元,占增资后德昌贷款注册资本的51%。

郑州德昌完成相关手续后,于2013年7月30日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注册号为4101000000828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更名为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万富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3号

3、法定代表人:史万福

4、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圆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7、营业期限:201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06日

8、具体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7,6505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30%
邓琳琳2,10014%
雷潞7505%
合 计15,000100%

9、主要财务数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郑州万富资产总额为154,389,567.73元,负债总额为1,653,141.64元,净资产为152,736,426.09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93,867.00元,实现净利润3,763,616.37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郑州万富资产总额为159,184,502.21元,负债总额为2,554,020.10元,净资产为156,630,482.11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004,745.00元,实现净利润3,894,056.02元(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1、公司、恒星科技、金云实业、邓琳琳女士和雷潞女士共同签订《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公司以1.03元/份出资额的价格,向郑州万富增资3,450.50万元(折算为3,350万份出资额);金云实业以1.03元/份出资额的价格,分别以2,163万元和772.50万元人民币收购邓琳琳女士所持郑州万富2,100万份出资额、雷潞女士所持郑州万富750万份出资额,并以相同价格向郑州万富增资1,699.50万元(折算为1,650万份出资额)。

2、付款方式与时间

公司需在有权机构审议同意向郑州万富增资的议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郑州万富完成转款事宜;金云实业可与公司在相同时间段向邓琳琳女士及雷潞女士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并向郑州万富完成增资款的转款事宜。

3、生效日期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郑州万富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以1.03元/出资额定价。

5、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各方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原有出资金额原有出资比例收购出资额增加出资额收购及增资金额折算的出资额增资完成后出资金额增资完成后出资比例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7,650.0051%03,450.503,350.0011,000.0055.0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0030%0004,500.0022.50%
偃师金云实业有限公司002,935.501,699.504,500.004,500.0022.50%
邓琳琳2,100.0014%-2,163.000-2,100.0000
雷 潞7505%-772.50-75000
合 计15,000.00100%05,150.005,000.0020,000.00100%

6、公司、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声明放弃对邓琳琳女士及雷潞女士所持郑州万富出资额的优先收购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向郑州万富增资,一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对于发展民间资本作用的号召,积极探索和解决新形势下部分小微企业及“三农”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在有效服务小微企业及“三农”企业的同时,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郑州市大部分工业和农业经济均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缺乏规模优势,融资能力弱,大部分企业融资金额不大,周转周期短,要求贷款手续简便、效率高,这种特点使小额贷款市场的需求规模不断增大,所以在此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可充分利用郑州市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契机,为郑州地区优秀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稳定和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利润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三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机制灵活、管理层次少、委托代理链条短、自主性强、运行成本低的优势,且公司已设立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稳定的客户群体,能够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2、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郑州万富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1,00055.0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22.50%
偃师市金云实业有限公司4,50022.50%
合 计20,000100%

郑州市优质企业众多,具有持续良好的小额贷款业务市场,相对广阔的发展前景,而郑州万富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内部按照金融企业的模式运营,监管严格,整体投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后,郑州万富将充分利用郑州市民营经济飞速发展、小额贷款市场的需求规模不断增大的契机,为郑州地区优秀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将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稳定和较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扩大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规模,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六、风险防控措施

1、郑州万富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有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且其经营活动受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严格监控。从郑州万富设立以来的经营情况来看,其发展前景良好,资产实力雄厚,经营稳定健康,具备持续盈利及偿还债务的能力。

2、郑州万富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不仅对于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较强话语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向郑州万富增资事宜,独立董事和持续督导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严格审核,不会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对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能充分利用公司资金充裕的优势,拓宽公司的盈利能力,既能为当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同时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益,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使公司获得强有力的持续经营与发展能力。

2、上述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其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以3,450.50万元(折算为3,350万份出资额)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事宜。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与公司管理层就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及股权变动的原因,未来经营的战略方针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了解与分析,查阅了交易合同、决议等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认可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声明放弃对邓琳琳女士及雷潞女士所持郑州万富出资额的优先收购权;本次增资及股权变动的定价以不低于郑州万富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

中原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事项无异议。同时,中原证券提醒通达股份持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贷款风险的把控,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风险防范的有机统一,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变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7日开市时起停牌。并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2014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2014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2014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2014年5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截至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因本次审计、评估交易标的资产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公司公告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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