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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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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6月6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为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30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6月7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4-029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宇房产”)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30个月。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自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今,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合计为1.1亿元。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20号1301室;

 (3)注册成立时间:2013年5月29日;

 (4)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5)注册资本:1.5亿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鼎宇房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止2013年12月31日,鼎宇房产资产总额75,917.18万元,负债总额61,278.36万元,所有者权益14,638.82万元,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361.1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鼎宇房产资产总额75,897.37万元,负债总额61,344.47万元,所有者权益14,552.90万元,2014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85.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4.5亿元;

 (2)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贷款期限30个月,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鼎宇房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公司位于舟山临城新区的锦澜公寓(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和舟山市临城LKa-3-25c地块)项目开发。鼎宇房产此次贷款以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贷款将用于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项目开发,董事会认为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24,255.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7,906.7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45,000万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267,161.70万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34.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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