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3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23)
2.召开时间:2014年6月6日 上午9时30分
3.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增光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 共持有公司股份 660,99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万股,以2.7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60,993,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远良 虞春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3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30日以专人传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现场出席董事六名,董事刘臣、郑洪涛、宁亚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证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为其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8,3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重组过程中的相关款项及偿还银行贷款。
关联董事于九洲回避表决,由其他八名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3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证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为其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8,3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重组过程中的相关款项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于九洲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秦岭水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低于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秦岭水泥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08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东郊
法定代表人:于九洲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配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
秦岭水泥成立于1996年11月6日,其股票于1999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217),本公司持有秦岭水泥28.0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秦岭水泥资产总额223,2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4,95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9,7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03万元(经审计)。
三、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其他说明
作为秦岭水泥的控股股东,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截止2014年5月31日,本公司除对秦岭水泥提供财务资助外未对其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向秦岭水泥提供委托贷款173,000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清偿债务97,000万元,生产线建设50,000万元)。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执行,相关协议将在具体执行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秦岭水泥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付重组过程中的相关款项及偿还银行贷款。秦岭水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将收购其所有资产,且秦岭水泥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前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1、秦岭水泥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2、公司对其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财务资助事项的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3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1、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公司已于2014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了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2014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日公司接到了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0,521,5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3%)向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公司按规定将《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至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013年10月30日修订)的相关要求,控股股东提交的提案属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十一项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不需要网络投票。该临时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公告的《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由10项增加为11项,其他事项不变。
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3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公司于2014年6月6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公司按规定将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至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8日 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已刊登于2014年4月15日及2014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单位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7日(8:00—16:30)
3.登记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
(2)联系人:沈伟斌、李银凤
(3)联系电话:0315—3244005
(4)传真:0315—3244005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 会议期限:半天。
五、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议案2 |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议案3 | 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议案4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议案5 |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议案6 |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议案7 |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议案8 |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 |
| 议案9 | 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议案10 | 审议《关于对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
| 议案11 | 审议《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 如欲投票弃权提案, 请在 “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
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便于统计票数;
⒊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