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4-035 |
|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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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2、本次权益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 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8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3,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6月1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339 | 公司控股股东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316,400 | 42% | | 4,031,640 | 20,158,200 | | 24,189,840 | 64,506,240 | 42% | | 其中:高管股份 | 40,316,400 | 42% | | 4,031,640 | 20,158,200 | | 24,189,840 | 64,506,240 | 4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683,600 | 58% | | 5,568,360 | 27,841,800 | | 33,410,160 | 89,093,760 | 58% | |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 55,683,600 | 58% | | 5,568,360 | 27,841,800 | | 33,410,160 | 89,093,760 | 58% | | 三、股份总数 | 96,000,000 | 100% | | 9,600,000 | 48,000,000 | | 57,600,000 | 153,6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3,60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4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55号 咨询联系人:张惠祥,李彩霞 咨询电话:021-58598866-1298,021-58598866-1218 传真电话:021-5859853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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