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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4年5月2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4年5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7,675,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7,675,61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6,443,17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106,953,540 | 37.12% | 10,695,354 | 117,648,894 | 37.12% |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106,953,540 | 37.12% | 10,695,354 | 117,648,894 | 37.12%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80,722,072 | 62.88% | 18,072,207 | 198,794,279 | 62.88% |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00% | 0 | 0 | 0.00% |
| 三、总股本 | 287,675,612 | 100.00% | 28,767,561 | 316,443,173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16,443,173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龙飞
咨询电话: 021-64293895
传真电话: 021-54336696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