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4-05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傅军先生因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长丁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推进情况以及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公司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自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完成。如上述期间仍无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提前召开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事宜,并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丁伟先生、傅军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