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16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为16亿元的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3-024)。
本次公司发行私募债事宜已于2013年9月6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PPN244号)注册通过,核定公司定向工具注册金额16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8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公司已于2014年5月22日收到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天原集团供销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云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0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4,971,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刘斌律师、张婕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同意200,923,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
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4,97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