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5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玉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5名,代表股份194,808,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3,840,000股的56.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名,代表股份190,821,9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86,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34,3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基于WAPI标准的新一代宽带无线接入网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股东同意67,7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在实施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做相应的修订,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5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8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194,472,4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35,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四、其他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李健男律师、汤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3、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