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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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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36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充分利用香港地区的区位优势,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港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香港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对外投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GEM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注册地址:RM 1503M 15/F CARNIVAL COMM BLDG 18 JAVA RD NORTH POINT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注册证书编号:2091476

 注册证书签发日期:2014年4月29日

 商业登记证号:63289524-000-04-14-2

 四、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子公司的设立,可以提高境外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有利于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及时跟踪掌握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及趋势,拓展公司的海外市场,加快国际化进程,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于实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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