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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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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4-03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1)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

(2)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4楼金陵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45,877,92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2.6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9,108,35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48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主持人: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玫女士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戴祥、唐银锋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334,950,26899.9973%35,9830.0027%290.000002%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34,950,26899.9973%35,9830.0027%290.00000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祥、唐银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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