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3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江堤路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五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谧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代理)股份3807.442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13%;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807.442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807.442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807.442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807.442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807.442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公司2013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807.4422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此外,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恺、林玲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3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武穴市支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
由于上述委托贷款即将到期,本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拟继续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由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就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的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本公司现已终止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委托其他银行向孟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进行审议,并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3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5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7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由于工作原因董事王专旭先生、李纲先生分别授权委托阮忠义先生、陈全云先生(董事),独立董事杨汉刚先生授权委托廖洪先生(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何谧先生主持,4名监事及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6.4%,贷款期限为三年(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为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详见‘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3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委托贷款概述
1、2011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武穴市支行向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
由于上述委托贷款即将到期,本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拟继续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但由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就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的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本公司现已终止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事项。
2014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10名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6.4%,贷款期限三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廖洪先生、陈日进先生、赵曼女士、杨汉刚先生和杨本龙先生就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孟州公司提供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目的是为帮助解决孟州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公司核黄素产品的市场份额,全面提升核黄素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孟州公司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贷款风险可控、风险较小。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委托贷款事项。
3、本公司的上述委托贷款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
住所:孟州市大定路南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孟州市大定路南段;
主要办公地点:孟州市大定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何谧(同时任本公司董事长);
注册资本:2.5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2%;孟州市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玉米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占8%。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按照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名称和有效期限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孟州公司资产总额49,590.91万元,负债总额33,785.70万元,净资产15,805.21万元;2013年度孟州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55.94万元,净利润-1,651.83万元。
关联关系:孟州公司的另一股东金玉米公司主要股东为孙战世先生,其持有金玉米公司82.56%的股份,河南省农业开发公司持有金玉米公司17.44%。
金玉米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由于目前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个人在内的投资者,经常发生变动,本公司未知金玉米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目的是为帮助解决孟州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公司核黄素产品的市场份额,全面提升核黄素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平与对等
孟州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2%;金玉米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8%。本公司本次为孟州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金玉米公司承诺,在其资金比较宽裕时,将按出资比例为孟州公司提供相应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3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公司’)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项目),租赁期限三年。应远东租赁要求及惠生公司申请,本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10名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公司为惠生公司开展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廖洪先生、陈日进先生、赵曼女士、杨汉刚先生和杨本龙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惠生公司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系帮助惠生公司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有利于该项目的正常运营,惠生公司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3、上述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咸宁市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程章华;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维生素B6)生产、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有效前置许可证件经营);饲料添加剂(维生素[I]:维生素B6)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2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7.50%;湖北和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药业’)出资500万元、占8.33%;咸宁京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京汇’)出资250万元、占4.17%。
关联关系:惠生公司的另两家股东情况:和谐药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何谐先生,其持有和谐药业55%的股份;咸宁京汇的实际控制人为杨丽女士,其持有咸宁京汇95%的股份;
和谐药业、咸宁京汇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穴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由于目前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个人在内的投资者,经常发生变动,本公司未知和谐药业、咸宁京汇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惠生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2012年
(经审计) | 2013年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3,175,250.17 | 144,632,311.70 |
| 负债总额 | 88,913,366.67 | 100,635,279.24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0,000,000.00 | 52,00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38,913,366.67 | 53,635,279.24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 净资产 | 54,261,883.50 | 43,997,032.46 |
| 营业收入 | 1,111,111.20 | 28,947,836.70 |
| 利润总额 | -6,724,244.63 | -20,264,851.04 |
| 净利润 | -6,724,244.63 | -20,264,851.04 |
上述年度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惠生公司与远东租赁开展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项目)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惠生公司年产1000吨维生素B6项目于2012年9月底建成投产后,自有资本不足,流动资金一直比较紧张,本公司为惠生公司开展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帮助其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该项目的正常运营,从而使本公司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其提供上述担保。
2、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通过对被担保人惠生公司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我们认为:本公司为惠生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帮助其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其年产1000吨维生素B6项目达产见效,有利于本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担保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
3、担保的公平与对等
惠生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2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7.50%;和谐药业出资500万元,占8.33%;咸宁京汇出资250万元,占4.17%。本公司本次拟为惠生公司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京汇药业及和谐药业两家股东已同意按各自的出资比例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上述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4、提供反担保情况
由于惠生公司需将其相关资产向远东租赁设置抵押,因此惠生公司无法为本公司和其他两家股东向其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341.5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5.3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