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关锡友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4-19号《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回避了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决定于2014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等事项。
2014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发出的《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的临时提案。
一、沈机集团提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拟向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4-19《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交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关锡友、刘鹤群、车欣嘉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意将此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方红星先生、林木西先生、李卓女士认为:《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情况
除上述增加的提案外,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7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关系概述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持有公司33.0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了支持公司健康发展,沈机集团计划向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在此额度内, 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将参照市场利率,不高于沈机集团每笔资金综合成本向沈机集团支付资金使用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宜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法人代表:关锡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等。
截止2013年12月财务情况:营业收入966,031万元,净利润2,144万元,总资产2,607,969万元,净资产508,232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依据
在20亿元额度内的委托贷款, 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次提取,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将参照市场利率,不高于沈机集团综合资金成本支付资金使用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委托贷款将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融资风险,拓展融资渠道,并有助于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增加销售、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提升市场获利能力。
五、审议程序
201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关锡友、刘鹤群、车欣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提供的委托贷款以公司与其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七、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截至目前,公司与沈机集团共发生关联交易2,224.92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通过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将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融资风险,拓展融资渠道,并有助于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增加销售、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提升市场获利能力。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6届33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2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议案后
召开二O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4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发出的《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的临时提案,现将更新后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15∶00至2014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参与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20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公司将于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二○一四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1-8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31次、第6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第9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6日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0
2、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沈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审议九项议案,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 100 |
| 议案1 | 《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议案2 | 《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议案3 | 《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
| 议案4 | 《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 议案5 | 《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 议案6 | 《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 6.00 |
| 议案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关于授权管理层二○一四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
| 议案9 |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9.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沈阳机床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6届31次、33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 | 《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议案2 | 《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议案3 | 《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议案4 | 《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议案5 | 《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议案6 | 《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 | | |
| 议案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议案8 | 《关于授权管理层二○一四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议案9 |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