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超
5月16日,多位业内人士在“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财富管理与创新发展分论坛上表示,促进财富管理发展需要进行金融创新,有关方面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多方面着手支持行业财富管理创新发展,完善优化交易制度。此外,证券公司人士建议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先行先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使准入更加透明,简化审批管理,提升监管政策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并加强协同效应,推动建设场外市场统一支付平台。
财富管理创新发展将获支持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林凡在谈及交易所在助力行业财富管理转型与变革、支持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方面的思路时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积极发挥交易所的市场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基础产品市场和交易平台的资源优势,从丰富产品线、优化交易机制、完善交易平台、吸引市场参与者等方面着手,为行业财富管理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林凡表示,深交所将丰富基础性产品和投资工具、支持行业财富管理通过场内实现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将重点加快基础性产品的市场布局,着重从优化权益类产品结构和质量、开发固定收益产品、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丰富基金产品和指数产品、探索个股期权等衍生产品等几个方面,打造涵盖股权、债权、衍生品在内的完整产品链,提供丰富多样的投融资工具。
林凡表示,将完善优化交易制度,提高财富管理资产配置效率。从丰富交易订单的类型、完善大宗交易定价机制、探索实施T+0回转交易的可行性、研究推动做市商报价制度、健全私募产品转让制度安排等方面出发,持续完善优化交易机制,完善产品定价机制,有效提高市场流动性,积极适应境内外投资者的市场需求,提高财富管理资产配置效率。此外,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多层次财富管理服务体系。增强对交易参与主体的包容性,拓宽财富管理的服务群体。
试行“负面清单”模式
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泰君安副总裁顾颉表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以使准入更加透明,简化审批管理,提升监管政策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扩大开放,增强企业信心,对吸引和鼓励行业创新、促进跨越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建议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进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先行先试。
顾颉表示,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非不需要监管,而是根据监管的基本要求,找准监管与创新的平衡点,调整管理业务的模式,进一步拓宽业务开展的空间。他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处理好负面清单与“一法两则”的关系,制定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负面清单,应当根据行业发展的建议对现行“一法两则”进行调整,减少关于投资范围、投资者适当性以及交易运作过程中的具体规定,仅对这三个方面作出具体的原则要求。二是做好产品的事后备案及负面清单的更新工作,定期根据行业的最新发展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的内容,要及时在负面清单中进行补充,对于国家政策支持,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明确许可的内容,在负面清单中要及时删除或调整。三是加大执业检查与处罚力度。
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兴业证券总裁刘志辉表示,应加强协同效应,推动券商资管业务发展。他建议增加证券公司OTC市场、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种场外市场的互联互通;建议证券交易所建立健全场外资产协议转让机制,实现场外非标资产的高效流通;建议证券公司OTC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