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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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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5:00至2014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12号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何艺舟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九位股东,代表公司股份143,049,8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1.52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五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42,94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47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四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06,9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35%。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向参会股东进行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三、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7,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3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八、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杰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2,5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2.7603%;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

 九、审议通过《2014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杰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2,5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2.7603%;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壹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壹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办理总信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信用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04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24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2,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秦党亲律师、袁红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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