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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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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3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4月30日按规定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大会于2014年5月1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10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43,946,13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5.120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9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2,718,55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6163%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顺福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在任高管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337,477,75899.5187%345,1600.0257%6,123,2140.4556%

(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331,377,75899.0648%345,1600.0257%12,223,2140.9095%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331,377,75899.0648%345,9600.0257%12,222,4140.9095%

(四)关于对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331,377,75899.0648%345,1600.0257%12,223,2140.9095%

详见于2014年4月2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五)关于2014年度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110,307,15082.6155%225,145,16416.7525%8,493,8180.6320%

根据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预算报告,公司将视资金情况向银行融资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六)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110,165,35082.6049%226,371,58616.8438%7,409,1960.5513%

本提案根据参与表决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了分段表决统计,统计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同意股数该区段同意比例(%)反对股数该区段反对比例(%)弃权股数该区段弃权比例(%)
持股1%以下22,768,32947.421517,835,14837.14687,409,19615.4317
持股1%—5%(含1%)00.0000100,041,756100.000000.0000
持股5%以上(含5%)1,087,397,02190.9277108,494,6829.072300.0000
持股 1%以下且持股市值 50万元以下00.0000569,97052.0969524,08747.9031
持股 1%以下且持股市值 50万元以上(含50万)22,768,32948.527317,265,17836.79816,885,10914.6746

以2013年度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 0.7元(含税)。

按照2013年12月31日末股本测算,分配现金约为14,419.14万元,(由于在分红实施前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情况,每股分红数不变的情况下,实际分配总数将略高于14,419.14万元)。

(七)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343,946,1321,331,377,75899.0648%300,1600.0223%12,268,2140.9129%

(八)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 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236718592224,150,21894.6906%5,803,6542.4517%6,764,7202.8577%

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于2011年5月-7月分别签订了合计11亿元的委托贷款协议。协议约定:贷款期限为6年,前3年发生的贷款金额川投能源免于支付利息,从第四年起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未归还的贷款余额川投能源应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利率自起息之日起每12个月随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一次。从2014年5月起公司11亿委托贷款将相继满三年,按协议约定应开始支付利息。

因贷款利率在原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经与川投集团协商,公司按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6.55%/年支付利息,公司将与川投集团就此事签订补充协议。

该11亿元委托贷款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1,087,397,021股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所持股份19,830,519股回避表决。

待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和刘红霞律师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备查文件置放于四川川投能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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