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5 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等公告。自2014年5月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后,2014年5月15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潜在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对公司业绩作出如下承诺:
在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500万元;若未能实现上述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其差额部分由盈方微电子在上市公司以上各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若盈方微电子未能按时缴纳上述保证金,或者未能达到上述业绩承诺且未能按期按承诺向公司以现金补足补充金额的,陈志成承诺将在盈方微电子上述义务到期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公司补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披露2014年、2015年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时披露公司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