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原集团
股票代码:00238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5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投资”)在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天原集团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晨阳投资:指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原集团:指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夫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10000624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08.05.06-2028.05.05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8167397415X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附表 | |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宜宾市 |
股票简称 | 天原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38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2,477,830股 持股比例6.7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8,530,800股 变动比例1.78% 变动后持股数量23,947,030股 持股比例4.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的可能,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所持天原集团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原集团23,94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4年5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天原集团股票8,5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2,477,83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7%;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3,947,03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晨阳投资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天原集团股票23,987,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林夫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二、备至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天原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查阅。
联系人:何波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联系电话:0831-3607079
联系传真:0831-3601446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林夫 | 总经理 | 男 | ****************** | 中国 | 无 |
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林夫
日期: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