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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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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3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30

 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332.368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2、表决结果

 (1)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326.417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5.9504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94.2376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4年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4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332.36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益根、龙世福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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