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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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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临2014-02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5月8日就低价药品清单及有关价格管理问题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该通知”)。

 根据该通知,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国家发改委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该通知要求,在国家发改委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后,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根据该通知中所附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本公司及属下企业(含控股子公司与合营企业)共有超过300个品规入选,其中包括复方丹参片、板蓝根、消渴丸、阿莫西林等销售过亿元的品种;包括消渴丸、障眼明片等4个独家品种。

 预计该通知的发布将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正面的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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