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于2014年5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投资”)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晨阳投资因经营需要减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
晨阳投资于2014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1,151,01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于2014年3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了3,166,93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6%;于2014年3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2,436,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1%;于2014年3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2,755,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于2014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14,478,80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2%,本次减持后晨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477,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仍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晨阳投资作为本次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委托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同时晨阳投资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晨阳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4日 | 8.32 | 431.7942 | 0.90% |
| 大宗交易 | 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6日 | 7.99 | 519.10 | 1.08% |
| 大宗交易 | 2014年5月7日 | 6.80 | 1447.88 | 3.02% |
| 合 计 | | | 2398.7742 | 5.00% |
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晨阳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5646.5572 | 11.77% | 3247.783 | 6.7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46.5572 | 11.77% | 3247.783 | 6.7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后,晨阳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2、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原集团
股票代码:00238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4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投资”)在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天原集团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晨阳投资:指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原集团:指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夫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10000624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08.05.06-2028.05.05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8167397415X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陈林夫 | 总经理 | 男 | ************ | 中国 | 无 |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的可能,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所持天原集团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原集团32,477,830股,占股份总额的6.7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即晨阳投资拥有天原集团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4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了1,151,01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于2014年3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了3,166,932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6%;于2014年3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2,436,00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1%;于2014年3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2,755,00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晨阳投资于2014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14,478,80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天原集团股票23,987,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56,465,572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77%;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2,477,830股天原集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晨阳投资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天原集团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林夫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二、备至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天原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查阅。
联系人:何波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联系电话:0831-3607079
联系传真:0831-3601446
| 附表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宜宾市 |
| 股票简称 | 天原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3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萧山区北干街道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23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56,465,572股 持股比例11.7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23,987,742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32,477,830股 持股比例6.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林夫
日期: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