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我司”)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公开发行“12中富01”(证券代码:112087)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关注到珠海中富于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显示珠海中富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1.10亿元。因珠海中富201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故珠海中富已连续两年亏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后,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司已公开发行的“12中富01” (证券代码:112087)将自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国泰君安关注到珠海中富近期发生一系列重大事项,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影响,我司将密切关注“12中富01”暂停上市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暂停上市后的相关安排,密切跟踪珠海中富的资信状况,及时发布受托管理事务公告,并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尽职履责,敦促珠海中富履行还本付息及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我司将于近期筹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请债券持有人密切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