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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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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蒋光勇董事无故

公司负责人田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冷姝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33,601,557.51108,854,643.302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23,904.684,714,449.695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015,635.904,716,776.074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40,693.24-43,136,530.669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440.067325.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440.06732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1.51%-0.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39,201,252.38601,140,333.222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23,905,282.85350,318,208.257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5.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6,05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832.67 
减:所得税影响额36,753.32 
合计208,268.7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2,81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田畴境内自然人54.63%51,000,00051,000,000  
蒋光勇境内自然人6.43%6,000,0006,000,000  
上海星杉梧桐股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36%3,140,0003,140,000  
蒋小荣境内自然人3.21%3,000,0003,000,000  
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9%2,700,0002,700,000  
蔡婉婷境内自然人2.25%2,100,0002,100,000  
刘健境内自然人2.21%2,060,0002,060,000  
沈琼境内自然人0.49%453,1000  
陆惠蕊境内自然人0.43%396,8180  
崔亚武境内自然人0.26%239,799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沈琼453,100人民币普通股453,100
陆惠蕊396,818人民币普通股396,818
崔亚武239,799人民币普通股239,799
孙定勋168,200人民币普通股168,200
谭修玉134,230人民币普通股134,230
王秀琴103,200人民币普通股103,200
王保忠1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
曹海龙96,501人民币普通股96,501
黄春花95,411人民币普通股95,411
王延泽91,200人民币普通股91,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3、田畴是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4、此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为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沈琼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3,100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900万元,增幅31.68%,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36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6万元,增幅44.16%,主要原因系购买募投项目设备,支出设备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60万元,减幅63.23%,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后,收回前期支出的其它发行费用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50万元,增幅120.78%,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的土地工程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500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7)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16万元,增幅93.78%,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客户增加,预付货款收入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60万元,增幅1442.74%,主要原因系公司处置高沙旧资产收到定金所致;

(9)资本公积:报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4,300万元,增幅887.85%,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股本溢价所致;

2、利润表

(1)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4万元,增幅50.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出货频率及数量有所增加,随之产生的运杂费也相应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30万元,增幅41.01%,主要原因系公司2013年下半年在建厂房、宿舍转固,计提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0万元,减幅65.70%,主要原因系人民币贬值,汇率上涨,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6万元,增幅1797.33%,主要原因系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6万元,增幅156.5%,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2年收到政府拨付的“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140万元,在2013年购置设备后逐步按月分摊所致;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万元,减幅89.27%,主要原因系公司于上年同期报废设备(起重机)产生较多营业外支出所致;

(7)利润总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89万元,增幅52.02%,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5万元,增幅45.16%,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季度利润总额所致;

(9)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59万元,增幅53.23%,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置换前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00万元,增幅95.50%,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客户回款力度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00万元,增幅118.54%,主要原因系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新建厂房资金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80万元,增幅1585.03%,主要原因系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之一与其他4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江门市金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为第一大股东;其他4位股东合计出资人民币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报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初审、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14年04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持股5%以上股东:田畴、蒋光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4年01月29日3年正在履行
公司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14年01月29日长期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田畴如因金莱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对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14年01月29日长期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田畴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2014年01月29日3年尚未出现承诺触发条件
控股股东:田畴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4年及第5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为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1%-3%。若单次减持数量大于100万股(包括100万股),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单次减持数量小于100万股,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2014年01月29日5年尚未出现承诺触发条件
持股5%以上股东:蒋光勇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4年及第5年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为50万-100万股。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2014年01月29日5年尚未出现承诺触发条件
持股5%以上股东:田畴、蒋光勇本人将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公司可能于未来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时予以修订或颁布之其他有关制度,以公司的利益为第一考量,尽量减少及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当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时,本人将通过自身合法权利促使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不可避免之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则由本人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014年01月29日长期正在履行
公司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01月29日长期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田畴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金莱特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014年01月29日长期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1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1002,30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10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营业收入的增加;2、募集资金的置换,偿还银行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畴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8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2,423,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6,059,830.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63,169.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02号文号的验资报告。2014年1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公司2013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及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4月23日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700000009531)。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440700000009531

名称: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田畴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伍万元 (原:人民币柒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灯具、灯饰及配件、家用电器、五金制品、厨房用品;生产:密封型铅酸蓄电池;自营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曾宪纲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沈健先生代为行使其表决权),董事蒋光勇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其表决权,会议出席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选任独立董事曾宪纲担任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关联董事曾宪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曾宪纲个人简历附后)

6、审议通过《选任独立董事曾宪纲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蒋光勇先生缺席,也未委托他人行使其表决权;关联董事曾宪纲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件

曾宪纲个人简历

曾宪纲:男,196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学士,美国得克萨斯A和M大学博士。曾任得克萨斯A和M大学博士后,五邑大学讲师、副教授、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科技创新部部长、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等。现任美国RUTGERS大学访问学者,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顾问等,曾获得省、市、校级科技奖多项。目前担任担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情况说明:

1、 除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 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4、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海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随着公司精益生产要求的提升,经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优化厂房工程建设需要而提出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而做出的,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公告》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作为《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出具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4-03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

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莱特”)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现就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8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2,423,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6,059,830.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63,169.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02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175,067,800元;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58,622,000元;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额38,810,000元,上述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72,499,800元,项目由公司直接实施。

二、 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原因

1、 设备自动化发展较快,2014年同款设备对比2011年(募投报告)在功能、工艺、效率、质量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在实现同等产量的前提下,设备需求减少。

2、 公司产品不断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不断简化,所需设备对比2011年发生变化。

3、 LED扩产项目随着一期厂房的投入使用,二期厂房在一期基础上在物流、管理上进行了优化,重新调整了规划,导致土建工程费用增加。

4、 研发大楼项目募投资金不足。

5、 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拟对部分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三、 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情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资金情况增减情况备注
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土建工程115,256,200.00115,256,200.00135,256,200.0020,000,000.00 
设备购置45,390,000.0045,390,000.0025,390,000.00-20,000,000.00调整到本项目土建工程
铺底资金14,421,600.0014,421,600.0014,421,600.000 
小计175,067,800.00175,067,800.00175,067,800.000 
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土建工程38,443,300.0038,443,300.0035,443,300.00-3,000,000.00调整到研发中心土建工程
设备购置15,500,000.0015,500,000.0010,500,000.00-5,000,000.00调整到研发中心项目土建工程
铺底资金4,678,700.004,678,700.004,678,700.000 
小计58,622,000.0058,622,000.0050,622,000.00-8,000,000.00 
研发中心项目土建工程24,810,000.0024,810,000.0032,810,000.008,000,000.00 
设备购置7,500,000.007,500,000.007,500,000.000 
铺底资金6,500,000.00363,369.92363,369.920 
小计38,810,000.0032,673,369.9240,673,369.928,000,000.00 
合计272,499,800.00266,363,169.92266,363,169.920 

四、 调整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五、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2、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随着公司精益生产要求的提升,经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优化厂房工程建设需要而提出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而做出的,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针对金莱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与金莱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的书面文件,包括:

1、金莱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金莱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莱特独立董事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金莱特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系根据公司设备自动化发展情况、生产工艺简化情况及厂房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相符合,且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为募投项目内部资金调整,因此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3、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民生证券将持续关注金莱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金莱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金莱特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

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次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的产能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对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曾宪纲 沈健 陈咏梅

日期:2014年4月25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

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金莱特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号)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38元。截止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2,423,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6,059,830.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63,169.9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02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175,067,800元;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项目投资额58,622,000元;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额38,810,000元,上述投资项目总投资额272,499,800元,项目由公司直接实施。

二、金莱特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1、设备自动化发展较快,2014年同款设备对比2011年(募投报告)在功能、工艺、效率、质量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在实现同等产量的前提下,设备需求减少。

2、公司产品不断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不断简化,所需设备对比2011年发生变化。

3、LED扩产项目随着一期厂房的投入使用,二期厂房在一期基础上在物流、管理上进行了优化,重新调整了规划,导致土建工程费用增加。

4、研发大楼项目募投资金不足。

5、经公司重新评估募投项目各类设备的技术需求、数量、价格及厂房基建需求,拟对部分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进行调整。

(二)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调整情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类别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

资金情况

增减情况备注
可充电备用LED灯具扩产项目土建工程115,256,200.00115,256,200.00135,256,200.0020,000,000.00 
设备购置45,390,000.0045,390,000.0025,390,000.00-20,000,000.00调整到本项目土建工程
铺底资金14,421,600.0014,421,600.0014,421,600.000.00 
小计175,067,800.00175,067,800.00175,067,800.000.00 
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扩产项目土建工程38,443,300.0038,443,300.0035,443,300.00-3,000,000.00调整到研发中心土建工程
设备购置15,500,000.0015,500,000.0010,500,000.00-5,000,000.00调整到研发中心项目土建工程
铺底资金4,678,700.004,678,700.004,678,700.000.00 
小计58,622,000.0058,622,000.0050,622,000.00-8,000,000.00 
研发中心项目土建工程24,810,000.0024,810,000.0032,810,000.008,000,000.00 
设备购置7,500,000.007,500,000.007,500,000.000.00 
铺底资金6,500,000.00363,369.92363,369.920.00 
小计38,810,000.0032,673,369.9240,673,369.928,000,000.00 
合计272,499,800.00266,363,169.92266,363,169.920.00 

(三)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三、核查意见及其依据

针对金莱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与金莱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的书面文件,包括:

1、金莱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金莱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莱特独立董事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金莱特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系根据公司设备自动化发展情况、生产工艺简化情况及厂房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相符合,且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为募投项目内部资金调整,因此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不存在降低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3、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民生证券将持续关注金莱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金莱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使用募集资金,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金莱特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金莱特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陆文昶 王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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