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宏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志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419,448,158.46 | 3,548,539,911.12 | -3.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028,790.34 | 23,312,911.39 | 3.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603,695.33 | 20,733,369.66 | -0.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227,177.86 | 244,930,340.99 | -74.1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01 | 0.0583 | 3.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01 | 0.0583 | 3.0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3% | 0.71% | 0.02%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247,027,171.77 | 7,440,031,210.36 | -2.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18,937,335.83 | 3,294,908,545.49 | 0.7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38,351.48 | 2014年一季度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38,351.48 元,主要为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处置或报损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损失。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8,555.75 | 2014年一季度收到政府补助款448,555.75元,主要是报告期收到成都市财政局和商务局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项目支持资金100,000.00元;天津配销公司收到天津武清开发区基础设施奖励在本报告期的摊销额165,263.34元,收到其他零星补助款183,292.41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18,678.94 | 除上述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政府补助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为4,618,678.94元,主要是赔偿收入2,084,547.11元,其他零星损益2,534,131.83元。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3,788.20 | |
| 合计 | 3,425,095.0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6,00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75% | 195,000,000 | 0 | | |
| 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25% | 81,000,000 | 0 | | |
|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 | 24,000,000 | 0 | | |
| 金鹏飞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438,000 | 0 |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神州1号 | 其他 | 0.31% | 1,230,000 | 0 |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黄河9号信托计划 | 其他 | 0.25% | 1,000,000 | 0 | | |
| 蓝秋平 | 境内自然人 | 0.21% | 822,250 | 0 | | |
| 王英 | 境内自然人 | 0.15% | 618,150 | 0 | | |
| 陆世好 | 境内自然人 | 0.15% | 582,300 | 0 | | |
| 刘宏华 | 境内自然人 | 0.11% | 455,901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000 |
| 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 | 8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000,000 |
|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0 |
| 金鹏飞 | 1,4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8,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神州1号 | 1,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0,000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黄河9号信托计划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蓝秋平 | 822,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250 |
| 王英 | 618,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150 |
| 陆世好 | 58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300 |
| 刘宏华 | 455,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90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8%、2%的股权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99%、1%的股权;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和宋琦又分别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62.5%和37.5%的股权。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较年初增加49.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西安市曲江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3层商业房产用于开设门店,支付购房款2.76亿元;
2、应收利息:报告期期末较年初减少65.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存款利息已收到所致;
3、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较年初减少111.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缴纳增值税款减少所致;
4、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较年初减少84.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
(二)利润表项目
1、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7.03%,主要原因是当期所得税较同期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较同期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8.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定期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5.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收回以及存货减少导致计提的相应减值损失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6.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增值税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4.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下降及预收的大宗购物款减少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7.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西安市曲江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3层商业房产用于开设门店,支付购房款2.76亿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洪客隆投资发展(新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客隆”)签署了《关于新余市大欢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余市大欢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大欢乐”)100%股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转让给洪客隆,以新余大欢乐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为基准,对应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59,525,701.52 元。公司代新余大欢乐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新余大欢乐扣除应收回本公司的往来款,以及用基准日账面现金偿还本公司部分债务后,剩余应偿还本公司债务共计人民币 144,794,821.61 元。上述款项至2014年4月份已全部收回。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十二个月至2014年1月13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部分限售股份数量共计为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已于2014年1月1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28,500万元现金购买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3层商业房产用于开设门店,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9,582.43万元,其余使用自有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永和坊项目全部购买价款275,882,375.00元,相关合同备案及房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明、宋琦、何浩 | 不通过自身或受其控制的除人人乐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在中国境内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人人乐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 2009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按承诺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十二个月至2014年1月13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2年12月04日 | 2013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3日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承诺事项 | 0% | 至 | 5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14.20 | | 至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14.2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持续推进品类管理,完善商品结构,强化毛利率管控,毛利率保持平稳增长。 | | |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人人乐 证券代码:002336 公告编号:2014-02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6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4月1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 “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使用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广发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
2.产品类型:人民币保本保证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5.产品收益计算期限:183天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8%
7.起息日:2014年4月24日
8.到期日:2014年10月24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广发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资产组合包括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及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票据质押式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等,投资者可能面临发行人不能兑付的风险,短期回购融出资金的资金融入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而导致的风险。
2、赎回风险:广发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及收益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果投资者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违约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理财计划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在最坏的情况下,本金和收益均可能为零。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3、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交易平台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同意,广发银行在产品到期日的十个交易日内通过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再投资的机会和资金损失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广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广发银行,否则,广发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延期风险:如因该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资产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到期不能按时支付客户资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客户的理财资金。但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风险。
7、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的每一个收益计算周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8、本理财计划属于PR1低风险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和约定收益,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同时,公司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仍可保证本金及约定收益。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期结束,如本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广发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广发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 2013年5月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使用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5月13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1月8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2.2013年5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5月13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0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3.2013年5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混合型-保证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5月31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1月28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4.2013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使用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12月1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
5.2013年12月17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3年第八百五十五期(稳健型530号)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12月1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
6.2014年4月22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使用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4月23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