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36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10: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
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沈东进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8,461,0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2%,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的的议案》
同意158,461,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海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58,461,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志军、焦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37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曾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展情况公告》(2014-21号),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对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如下:
一、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曾承诺:目前中住地产旗下的其他房地产资产,包括北京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海南)实业开发公司三亚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公司”)、上海华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等部分股权,尚在处置过程中,或因其资产状况不宜转入上市公司,中住地产即将予以处置;对于该部分资产,中住地产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及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12个月内处置完毕。
履行情况:北京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华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处置完毕;三亚公司、惠州公司的处置工作未能在承诺期内完成。
二、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展情况
经与中住地产沟通,中住地产表示三亚公司、惠州公司自承诺之日起至今,除处置已有资产以外,没有新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中住地产一直在推进上述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但由于资产处置的复杂性, 三亚公司、惠州公司的处置工作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三亚公司处置进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住地产正努力推动三亚公司税务清算工作和诉讼事项的后续处理工作,争取尽快完成三亚公司的资产处置。
惠州公司处置进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住地产仍在努力推进惠州公司股权处置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惠州公司的股权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中住地产表示将继续抓紧推进上述公司的资产清理工作,并将进展及时通报我司。我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并完善承诺事项,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