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2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将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及201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母公司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组织机构代码 |
| 浩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投资 | 65.25% | 65.25% | 10,000.00元港币 | -- |
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B.子公司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经济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本公司投资额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 | |
|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安庆市大观区凤凰工业园内 | 合资有限公司 | 8,883.07万人民币 |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 | 8,883.07万元人民币 | 100% | -- | 100% |
| 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合资有限公司 | 2600万人民币 | 生产经营液体CO2 | 2,600万元人民币 | 100% | -- | 100% |
|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炼工业园 | 合资有限公司 | 5,000 | 生产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的生产、经营 | 19,000万元人民币 | 100% | -- | 100% |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组织机构代码 |
| 长沙华美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61680847-0 |
| 岳阳凯达科旺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 | 56171642-0 |
| 祝恩福 | 最终控制人、董事长 | |
| 周岳陵 | 母公司股东 | |
| 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
二、2013年度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关联担保情况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祝恩福 |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0/09/27 | 2013/09/27 | 是 |
| | | | | | | |
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借款担保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 额 | 期 限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子公司: | | | | |
| 安庆凯美特 | 借款担保 | 13,000,000.00 | 至2016年7月26日
至2016年7月26日 | 否 |
| 安庆凯美特 | 借款担保 | 75,000,000.00 | 2012年7月26日
至2016年7月26日 | 否 |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2012-2013年度借款8800万元系以母公司湖南凯美特为保证人的保证借款,根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的1210494号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2012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6日。主合同就是指安庆凯美特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而订立的授信业务合同。
上述担保合同系根据公司2011年7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审议通过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三、2014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仍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7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审议通过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2014年公司将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保证债权额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四、关联交易存在的原由及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无
六、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200万元。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2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为控股
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将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及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母公司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组织机构代码 |
| 浩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贸易投资 | 65.25% | 65.25% | 10,000.00元港币 | -- |
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B.子公司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经济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本公司投资额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 | |
|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安庆市大观区凤凰工业园内 | 合资有限公司 | 8,883.07万人民币 |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 | 8,883.07万元人民币 | 100% | -- | 100% |
| 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合资有限公司 | 2600万人民币 | 生产经营液体CO2 | 2,600万元人民币 | 100% | -- | 100% |
|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炼工业园 | 合资有限公司 | 5,000 | 生产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的生产、经营 | 19,000万元人民币 | 100% | -- | 100% |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组织机构代码 |
| 长沙华美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61680847-0 |
| 岳阳凯达科旺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 | 56171642-0 |
| 祝恩福 | 最终控制人、董事长 | |
| 周岳陵 | 母公司股东 | |
| 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
二、2013年度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担保的情况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祝恩福 |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0/09/27 | 2013/09/27 | 是 |
| | | | | | | |
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借款担保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 额 | 期 限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子公司: | | | | |
| 安庆凯美特 | 借款担保 | 13,000,000.00 | 至2016年7月26日
至2016年7月26日 | 否 |
| 安庆凯美特 | 借款担保 | 75,000,000.00 | 2012年7月26日
至2016年7月26日 | 否 |
①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883.07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危险货物运输(二类);生产氢气、燃料气(甲烷、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的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建设项目筹建。截至2013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32,212.08 万元,所有者权益10,175.85 万元, 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801.42万元, 营业利润 -267.58 万元, 净利润为-15.03万元。
② 具体担保事项: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2012-2013年度借款8800万元系以母公司湖南凯美特为保证人的保证借款,根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的1210494号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2012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6日。主合同就是指安庆凯美特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而订立的授信业务合同。
上述担保合同系根据公司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审议通过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
三、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1)关联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审议通过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的最高保证债权额15,000万元,用于实施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2014年公司将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2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4年预计履行的担保为6,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5.7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7.79%,属于董事会审议的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四、关联交易存在的原由及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无
六、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200万元。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3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4月25日通过《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了《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公告内容审核与反馈意见,经公司自查,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正,并于当日重新披露《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具体更正与补充的内容如下:
| 公告名称 | 原公告 | 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 修正后 | 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
| 第二条 | 原公告 | 2013年度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
| 修正后 | ③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883.07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危险货物运输(二类);生产氢气、燃料气(甲烷、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的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建设项目筹建。截至2013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32,212.08 万元,所有者权益10,175.85 万元, 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801.42万元, 营业利润 -267.58 万元, 净利润为-15.03万元。 |
| 第三条 | 原公告 | (1)关联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7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11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审议通过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2014年公司将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保证债权额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 |
| 修正后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4年预计履行的担保为6,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5.7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7.79%,属于董事会审议的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
公司董事会就以上更正与补充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