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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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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珏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04.24%,系3月份发电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26.43%,系新增理财产品;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66.56%,系办公楼转固;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0.98%,系支付往来款;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较年初增加141.02%,系本期增加应缴未交增值税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7.96%,本期发放绩效工资;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4.42%,系本期上游降雨减少,发电量有所下降;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8.21%,系公司强化内部管理,费用支出减少;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0.62%,系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41.65%,系本期收取项目收益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杨国平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4-01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提议召开,并以书面方式于2014年4月18日通知相关与会人员。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审议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请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不属于关联董事,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不属于关联董事,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4-019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商业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法律和政策风险及潜在的利益冲突等,且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关联人及本基金均不保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可以实现或有限合伙人可以回收其资本。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开元发展共同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元和基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97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的99%,开元发展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的1%。基金首期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开元发展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王修林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担任总经理助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王修林先生在开元发展担任副总经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开元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O组团南七楼。

 4、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06号中国石油大厦二十七楼。

 5、法人代表:左坤。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430104576558285。

 8、股权结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代表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湖南省政府分别持股60%和40%。

 9、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需资质证、许可证的项目取得相应有效的资质证、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关联方简介

 开元发展成立于2011年4月,在投资方向上专注于城市开发的投资,重点投资于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重点支柱产业和城市发展相关的项目。

 从2011年至2013年底,开元发展共发起设立并管理两型系列基金6支(两型基金、两型元盛基金、两型元丰基金、两型元鼎基金、两型元兴基金、两型元玺基金),总规模达到56.50亿元,其中:实际投资到位16.9亿元、投资承诺41.7亿元,投资项目覆盖了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郴州、怀化7市,已投资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承诺贷款超过70亿元。在二年多的时间里,开元发展管理的两型系列基金不但有力的支持了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2013年,两型基金投资综合收益率达到13.6%。

 在城市开发投资领域方面,开元发展有着独特的资源优势。一是与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依托国开行与各地政府建立的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股东发展集团的政府资源,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选择政府支持的优质项目,为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二是能为基金投资的项目运作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依托国开行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为基金投资的项目提供包括贷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上市辅导、投资银行等综合金融服务,从而为基金投资获取良好收益和安全退出提供保障。

 在内部管理方面,开元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架了“股东会、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一支以金融、管理、投资、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为主的投资管理团队。同时,开元发展拥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以“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投后管理体系”为基础,实现了科学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和严格财务管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开元发展资产总额62,462,274.02元,负债总额5,719,960.37元,净资产56,742,313.65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29,049.90元,净利润16,105,876.1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国开发展(湖南)两型元和基金(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基金性质: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为湖南发展及其他出资人,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开元发展。

 3、基金规模:3亿元人民币。首期1.5亿元人民币。后续根据其他投资人意向,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扩大基金规模。

 4、投资期限: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根据基金的运行情况,存续期可延期2次,每次1年。基金存续期延长的时间应视为基金的退出期。

 5、基金出资人:首期出资1.5亿元人民币中,湖南发展认缴出资14850万元人民币,开元发展认缴出资150万元人民币。

 6、基金管理人:开元发展。

 7、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8、投资领域:基金将专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有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重点支持行业和城市发展相关的项目,并优先支持有限合伙人推荐的项目。

 9、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债权投资。对于基金取得的任何回收资金,不得再进行任何其他投资。

 10、投资退出:基金在存续期届满时终止。基于有限合伙人针对项目出资的灵活安排,如基金在项目公司投资退出,有限合伙人可选择退出基金,可依次选择下述方式:如有新的有限合伙人受让其份额,转让其份额;经全体合伙人大会同意,减资退出。

 11、预期收益:基金预期收益率不低于12%/年。

 12、收益分配:基金收益12%/年以内的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超过12%/年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按1:9比例分配;有限合伙人将前述按比例分配获得的超额收益部分的10%奖励给基金管理团队。

 13、基金管理费:1.5%/年(按基金实缴总额收取)。

 14、基金托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设立的目的: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湖南省城镇发展相关的项目,推动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合伙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基金的“存续期”为自设立之日起5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将存续期延期2次,每次1年。基金存续期延长的时间应视为基金的退出期。除在投资期内已签署投资法律文件的目标项目,基金在退出期内不得对新的项目进行投资。

 3、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基金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叁亿元(RMB 300,000,000)。经合伙人另行协商,基金设立时的合伙人可进一步增加认缴出资额,基金的募集规模可进一步扩大或缩小。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后提交合伙人大会决定并依据适用法律的要求经有权的审批部门审批(如需)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予以变更。

 5、各合伙人均同意用人民币现金方式认缴并实缴其出资。普通合伙人可就基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基金费用等用款需要向各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人无任何义务继续缴付其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

 6、基金的管理公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权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基金的名义管理、经营基金及其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管理、经营。

 7、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及投资退出等相关全部事项应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进行,对于目标项目,未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上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管理公司和基金不得付诸实施。基金、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等任何主体无权干涉投资决策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行使决策权。

 8、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就符合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机会可由基金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有限合伙人,下同)共同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共同投资的权利。

 9、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可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但若该等新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使得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增加,应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10、有限合伙人有权了解基金的经营情况和被投资企业的情况、对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对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向基金推荐所在区域内符合基金投资领域的项目、参与决定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提议召开合伙人大会。

 11、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基金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须由普通合伙人及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大会上合伙人的表决权根据出席合伙人大会的各个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开元发展专注于城市开发投资的投资方向与公司两型社会建设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有着极高的吻合度。本次与开元发展合作成立元和基金,对于公司打造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骨干企业,实现“稳健扩大水电产业规模,全力拓展健康养生养老产业,适当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业务发展规划,有着深远的意义:

 首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借助开元发展在投资领域的丰富经验及其特有的资源优势,实现资产优化配置,丰富公司投资品种,提高公司投资收益。

 其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借助开元发展独特的投资视角,有效掌握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深度了解相关产业和项目,积极寻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投资机会,从而促进公司新产业方向的拓展。

 第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以设立的基金为平台,开拓融资渠道,利用外部资源,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放大公司整合资源、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能力;同时,在与开元发展的合作过程中,通过深入了解基金的运作,公司可择机搭建属于自己的基金募集及管理平台,构建产业整合能力,通过基金投资实现项目培育及对外并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主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资产优化配置、丰富公司投资品种、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同时,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新产业方向的拓展,有利于提升、放大公司整合资源、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交易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7%。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足,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构成财务压力。

 本次交易存在商业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法律和政策风险及潜在的利益冲突等,且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关联人及本基金均不保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可以实现或有限合伙人可以回收其资本。

 基于普通合伙人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公司的良好业绩和信誉,并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严谨的投资决策机制,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较好的预期,且投资风险基本可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开元发展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就关于本次交易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本次交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4-02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周一)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四楼橘洲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 年5月7日8:30-12:00、14:00-17:3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722。

 2.投票简称:“发展投票” 。

 3.投票时间 :2014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发展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对应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邮政编码:410015

 联系电话:0731-88789296

 传 真:0731-88789256

 联 系 人:苏千里、邱文锋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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