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灼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海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海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8,227,709.35 | 76,953,210.33 | 1.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08,195.09 | 17,626,850.94 | -9.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611,583.16 | 17,057,542.38 | -2.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974,567.38 | 2,615,343.52 | 204.9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5 | -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5 | -2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2.29% | -0.33%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84,125,139.16 | 958,389,629.27 | 86.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18,396,201.50 | 802,550,258.38 | 1.97% |
注: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增加至 361,910,000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
定按最新股本调整计算并列报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764,436.29 | 重组费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25.5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122.63 | |
| 合计 | -703,388.0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19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唐灼林 | 境内自然人 | 35.37% | 64,360,587 | 64,360,587 | 质押 | 21,000,000 |
| 唐灼棉 | 境内自然人 | 19.48% | 35,258,409 | 35,258,409 | 质押 | 13,850,000 |
| 邱业致 | 境内自然人 | 2.61% | 4,718,861 | 4,718,861 | 质押 | 3,818,80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1号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8% | 3,586,640 | | | |
| 何劲松 | 境内自然人 | 1.78% | 3,221,555 | | |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投鼎利1号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2,007,537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1,346,753 | | | |
| 刘武才 | 境内自然人 | 0.71% | 1,288,611 | | | |
|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8% | 861,745 | | | |
| 周来娣 | 境内自然人 | 0.43% | 780,352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1号集合资金信托 | 3,586,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6,640 |
| 何劲松 | 3,221,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1,555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投鼎利1号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07,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7,53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 1,346,7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6,753 |
| 刘武才 | 1,288,6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8,611 |
|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1,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861,745 |
| 周来娣 | 780,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352 |
| 史学花 | 51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7,400 |
| 熊晓东 | 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000 |
| 刘伟 | 48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5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为兄弟关系,唐灼林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唐灼棉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8月18日,二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属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为49,969,988.24元,公司应收票据增加32,701,990.16 元,增幅189.38%,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账上的应收票据,导致应收票据迅速增长。
(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329,091,350.22元,公司应收账款增加272,315,565.14元,增幅479.63%,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应收账款,导致应收账款迅速增长。
(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为20,574,944.73元,比年初增加16,759,739.18元,增幅为439.2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预付账款及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预付中行保函费用所致。
(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为1,282,983.63元,比年初增加1,282,983.63元,增幅为100%,主要系计提了还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2,292,274.02元,比年初增加6,535,596.99元,增幅为113.5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为279,323,576.50元,比年初增加164,604,551.69元,增幅为143.4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存货所致。
(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19,603,288.78元,比年初增加16,113,264.54 元,增幅为461.6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6,619,659.60元,比年初增加6,619,659.60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为81,787,568.12元,比年初增加42,883,330.68元,增幅为110.2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固定资产所致。
(1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为214,627,461.32元,比年初增加214,627,461.32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投资Fosber公司产生的商誉所致。
(1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5,680,896.18元,比年初增加15,388,565.85元,增幅为5264.1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77,110,531.70元,比年初增加35,873,564.81元,增幅为86.9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1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462,105,016.58元,比年初增加462,105,016.58元,增幅为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并购贷款以及合并了Fosber公司的短期借款所致。
(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7,173,348.60元,比年初增加6,623,348.60元,增幅为1204.25%,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应付票据所致。
(1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为260,885,080.09元,比年初增加178,757,322.71元,增幅为217.66%,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应付账款所致。
(1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为99,738,864.86元,比年初增加73,013,919.88元,增幅为273.21%,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预收款项所致。
(1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39,563,369.13元,比年初增加37,748,343.14元,增幅为2079.77%,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为5,933,673.88元,比年初增加1,930,759.66元,增幅为48.23%,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应交税费所致。
(1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为318,731.49元,比年初增加318,731.49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应付利息所致。
(2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2,843,620.28元,比年初增加12,843,620.28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1)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为16,968,310.82元,比年初增加16,968,310.82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长期借款所致。
(2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为21,828,341.59元,比年初增加21,828,341.59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预计负债所致。
(2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46,214.83元,比年初增加246,214.83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合并了Fosber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2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为-17,420.77元,比年初减少62,251.97元,降幅为138.86%,主要系合并香港外币报表所致。
2、2014年1-3月,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 2014年1-3月,公司发生销售费用4,394,224.2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25,489.61 元,增幅为64.6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海外代理服务费的增加所致。
(2) 2014年1-3月,公司发生管理费用9,028,825.4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17,174.05元,增幅为30.6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工资的增加及重组费用的增加所致。
(3) 201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17,134.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2,939.04 元,减幅为97.44%,主要系上期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关于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资金补贴收入所致。
(4) 201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外支出10,209.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503.37元,增幅为1346.79%,主要系公司支付赞助费所致。
(5) 2014年1-3月,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247.39元,减幅为100%,主要系在2013年5月底公司收购子公司威科东盟的少数股权所致,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3、2014年1-3月,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
(1) 2014年1-3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0,706,456.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00,507.34 元,增幅为79.8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款较上期增加。
(2) 2014年1-3月,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2,326,690.2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6,690.21 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款。
(3) 2014年1-3月,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951,657.1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14,804.34 元,增幅为89.9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4) 2014年1-3月, 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965,270.6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08,447.05元,增幅为106.6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海外代理服务费增加及差旅费增加所致。
(5) 2014年1-3月,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355,673,879.3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5,673,879.35元,增幅为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佛斯伯公司所致。
(6) 2014年1-3月, 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4,116.76元,降幅为100%,主要系上期支付祥艺并购项目尾款所致。
(7) 2014年1-3月,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5,196,56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5,196,560.00元,增幅为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并购贷款所致。
(8) 2014年1-3月, 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6,675,657.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75,657.11元,增幅为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贷款保证金及预付保函费用所致。
(9) 2014年1-3月, 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078.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078.58元,增幅为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并香港及荷兰子公司的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4]10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
2、2014年3月25日,依据公司与意大利佛斯伯八位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买卖占Fosber S.p.A.公司资本60%的股份的股份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经核查,关于股权交割事项的先决条件已经全部满足。2014年3月26日,公司和交易对方完成了股份转移和款项支付手续,佛斯伯(意大利)的股东名册中增加Dong Fang Precision(Netherland) Co?peratief U.A.(东方精工荷兰公司),股股份数量为1,800,000股,占佛斯伯(意大利)总股份的60%?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对价支付以及资产过户的手续全部办理完毕。2014年4月1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斯伯(意大利)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精工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核查意见、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精工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买卖协议》,交易对方承诺佛斯伯(意大利)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调整的净利润分别为650万欧元、700万欧元、750万欧元和750万欧元,并根据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对对价进行调整。根据2013年10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0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2013年度佛斯伯(意大利)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18.44万元。(盈利预测数欧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为:8.1969,平均汇率 =∑2013年1-6月的月平均汇率/6)。根据2014年3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计师报字[2014]第310191号《关于Fosber S.p.A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佛斯伯(意大利)2013年度实际实现的经调整的净利润为709.33万欧元,与重大资产重组时交易对方对佛斯伯(意大利)承诺数650万欧元比较,完成率为109.13%;佛斯伯(意大利)2013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调整后的实际实现的利润数为人民币6,188.75万元(2013度欧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为:8.2271,平均汇率=∑月平均汇率/12),与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2013年度盈利预测利润数人民币5,518.44万元比较,完成率为111.33%?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已经出具《承诺书》: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低于经调整净利润时,由该差额导致东方精工多支付交易对方或少收到交易对方的对价调整金额,由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承担。根据2014年3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计师报字[2014]第310191号《关于Fosber S.p.A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佛斯伯(意大利)2013年度实际实现的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为709.33万欧元,按照国内会计准则调整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746.78万欧元,高于佛斯伯(意大利)2013年度经调整的净利润709.33万欧元,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无需承担上述《承诺书》中因会计准则差异所导致的对价调整金额。
公司已在2014年3月26日完成了佛斯伯(意大利)公司的收购,公司将佛斯伯(意大利)期末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3月26日至3月31日佛斯伯(意大利)公司业务很少,对损益影响小,因此公司未将佛斯伯(意大利)公司3月26日至3月31日的利润纳入合并范围。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 | 2014年01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 |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斯伯(意大利)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精工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核查意见、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精工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2014年04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 | 根据公司与意大利佛斯伯《股份买卖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低于经调整净利润时,由该差额导致东方精工多支付交易对方的对价调整金额或少收到交易对方的对价调整金额由东方精工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唐灼棉承担。 | 2013年10月09日 | 意大利佛斯伯业绩承诺期间(2013年度-2016年度) | 均按承诺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发起人股东 |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2)股东中科岳麓、何劲松、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刘武才、徐震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3)其余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东方精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也不由东方精工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唐灼林、唐灼棉、何劲松、邱业致、蔡德斌、杨俊、陈道忠承诺在其担任东方精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方精工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东方精工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东方精工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为避免同业竞争,2010年8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科岳麓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本人(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或本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发行人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对发行人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或本公司)不再为发行人股东为止。(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 | 2011年08月15日 | 长期 | 均按承诺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此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将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2012年06月07日 | 2014年 | 均按承诺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202.38 | 至 | 4,163.1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202.3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完成意大利Fosber公司的收购,其二季度的经营业绩纳入合并范围。 |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1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4月23日上午9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度报告正文详见2014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4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德永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