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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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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和农产品基地,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国家内陆开放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区。为此,成渝两地在科技、金融、商贸、文化教育、制造工业等方面资源有效整合,形成有机同意、融合互补的内陆“双子星”,致力推动其宽领域、纵深化、多层次的互动发展。

2011年10月,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将重庆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定位为“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和“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

这一系列国家级政策支持举措正在推动重庆发展角色的转变,重庆的历史使命从直辖初期的“保障稳定”向“加快发展”过渡。重庆已经从国家发展的大后方变为改革发展的前沿,担负着推动新时期国家从沿海拉动向沿海内陆联动、出口拉动向内外兼顾、城镇优先向城乡统筹转型发展的历史使命。

3、经济社会迅速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宏观经济总体保持稳定增长的大背景下,重庆市抢抓发展机遇,经济稳定增长势头强劲。2012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459亿元,同比增长13.6%,经济增速位居全国第二、西部第一,较全国平均水平高5.8个百分点,并且连续多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重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与2011年相比,三次产业结构由8.4:55.4:36.2转变为8.2:53.9:37.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40.0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6,172.33亿元,增长15.6%,其中工业增加值5,181.01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4,346.66亿元,增长12.0%。在GDP增长的推动因素上,重庆以工业为主导,辅以商贸、金融、服务业等其他产业,稳定推进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1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631.8亿元,同比增长30%。工业投资一直是重庆传统投资支柱产业,2011年工业累计完成投资2,531.21亿元,同比增长33.4%,占投资总量的33.2%。2012年,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380亿元,同比增长22.9%;工业累计完成投资3,064.18亿元,增长21.1%,总体增速平稳。

4、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近年来,在经济转型升级、内陆开放深化进程中,两江新区建设提速、扩城战略提升土地价值、笔电新兴产业效益显现,全市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发展动力增强,有力支撑了全市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2010-2012年,重庆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1,990.6亿元、2,908.8亿元和3,13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8%、46.1%和7.88%;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018.3亿元、1,448.2亿元和1,70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4%、46.2%和14.99%。

自直辖以来,重庆通过“大气魄、大改革、大规划、大手笔”建设取得了“大丰收”,经济社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在叠加诸多独特政策后,重庆成为中国优惠政策最富集的地区,“五个重庆”建设使重庆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最宜居的城市。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投资环境综合排名中,重庆位居中国第五,西部第一。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未来10年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中,重庆位居中国第四,西部第一。2010年8月,重庆与中国的北京、香港、上海、广州、深圳一道被美国《外交政策》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65个大城市之一,是中国内陆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截至2011年,已有159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重庆。

2013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总任务,深入实施“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成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及前景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年10月被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确定为全国五个综合改革试点开发区之一,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经过20多年的发展,高新区已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等产业集群。2010年7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高新区与北部新区分设,高新区调整开发建设范围,高新区管委会重新组建,九龙坡区委、区政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高新区。其中,党务、社会事务由九龙坡区委、区政府统筹,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区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高新区新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其中东部石桥铺IT数码港、二郎科技新城东部改造提升区20平方公里,西部金凤、含谷、白市驿西部拓展开发区50平方公里。

高新区自2010年重新组建以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速度建设、高品质发展”,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城市开发提升和产业重构发展为双核引擎,东西并举,强力推进,一系列强有力的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经济快速升温,为加快高新区“二次创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高新区拥有重庆最大数码产品市场,构建起从研发、制造到销售、服务的电子信息完整产业链,其中包括前沿生物科技、赛诺生物药业等一批生物医药企业和格力空调、梅安森科技等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区内现有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五九研究所等重点科研院所7家,建成留学生创业园、二郎高科孵化园等一批国家级科技孵化平台,为促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提供强力支撑,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2012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2亿元,同比增长20.6%;比2010年增长46.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0亿元,同比增长16.3%,比2010年增长7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6亿元,同比增长20.0%,比2010年增长60.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0亿元,同比增长45.0%,比2010年增长2.2倍,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4亿元,同比增长1.1倍,比2010年增长3.5倍;当年,高新区实现区级一般预算收入21.67亿元,同比增长42.0%,实现区级税收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21.1%。

根据《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高新区将建成高新产业集聚区、内陆开放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示范窗口,基本实现“全国一流、西部领先”战略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营业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五年翻一番多,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工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稳定在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800亿元。土地投入强度超过70亿元/平方公里,土地产出强度超过120亿元/平方公里。到2015年,高新区人均产出、人均地方财政收入、R&D投入、单位土地投入强度和单位土地产出强度等核心指标西部领先。同时,高新产业加快向重庆高新区聚集,高新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千亿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区域竞争力领先西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经济的比重明显提高,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高新区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掌握或制定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标准,形成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其中,东部石桥铺、二郎改造提升区逐步弱化生产制造型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型经济,优化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后工业化”时期发展新路。加快改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形成适宜于商界成功人士和高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生活的城市环境;西部金凤、含谷、白市驿组团拓展开发区注重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推动下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分别在金凤、含谷、白市驿三个区域各建设一个城市与产业发展综合功能区(承担城市综合服务、高端居住、新兴产业发展等功能),同时打造白市驿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功能区、白市驿物流配套功能区、寨山坪创业与生态休闲功能区三个专项功能区,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物流交通、生产、居住及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公共服务功能。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作为重庆高新区最大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主要承担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等。因此,发行人具有本区域垄断性经营优势,基本没有外来竞争,市场相对稳定,所经营的资产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重庆市是我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是我国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西南地区重要的增长极、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中西部地区的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区。重庆高新区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原有20平方公里石桥铺、二郎片区的基础上,向西拓展至金凤、含谷、白市驿组团50平方公里,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

东部改造提升区居重庆市中心,壤渝中、九龙坡、沙坪坝三区,扼渝中半岛咽喉要地,极具产业聚集辐射先天优势。西部拓展开发区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地处成渝经济带主城前沿,零距离接壤西永综合保税区,毗邻重庆大学城和微电子工业园,地势平坦,生态优美。

区内公路有成渝高速、成渝高速分流道、高新大道、外环高速、内环高速、中环一纵线等,水路有长江上游最大的水陆联运港——九龙港,铁路有成渝线、川黔线、襄渝线,规划中的白市驿货运站定位为重庆枢纽大型综合性货运场站。已开通的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和规划中的轨道交通五号线、七号线、十二号线贯穿其间,交通十分便利,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重庆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了高新区管委会的全面支持。自成立以来,高新区管委会多次通过增资方式扩充发行人资本金,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并根据发行人经营状况给予一定政策及资源支持。

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在2020年底以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根据高新区管委会2012年10月下发的财税扶持政策,发行人在未来四年内享受如下政策:

(1)税收收入。发行人开发范围内企业所产生的区级税收高新区实得部分全额补助。

(2)土地及其他规费收入。发行人开发范围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含溢价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以及水土保持费,扣除中央和市相关规定计提以及中心镇政策后,高新区实得部分全额补助。

(3)其他。补助资金用于发行人在开发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兑现九龙坡区、高新区出台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资金,由高新区管委会承担90%,发行人承担10%并由发行人委托高新区管委会支付。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资金由发行人承担(市级税收收入返还除外),按照签订的协议由管委会审核后委托发行人支付。

3、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发行人充分利用自身信用优势,在逐步扩大资产规模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积极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经与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建立了紧密的信贷合作关系。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贷款无欠息、逾期、垫款等情况发生,贷款形态正常。

4、卓越的主业拓展能力

发行人根据区域发展需要,致力于完善高新区的整体营运环境及区域内各项配套服务。在此过程中,发行人经营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土地开发整理、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高新科技成果转化等诸多领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发行人卓越的主业拓展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拓宽了空间,有助于发行人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发行人作为高新区管委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全面负责重庆高新区内政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代建、开发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办公场所和开发区内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赁、土地开发整治业务,为改善区内投资环境,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2012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代建政府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是发行人当前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最高的部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工期、质量得不到保证等普遍问题,自2003年起重庆市政府开始正式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并印发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10号)。随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的逐步深入和细化,2006年重庆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2006]543号),代建制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所规定的实施方式,被重庆市所辖各区、县、开发区广泛采用。

代建模式是指由市政府批准设立自负盈亏、企业性质的开发投资公司受委托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通过委托或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后,由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对代建管理服务费、奖惩、履约担保作出相应规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对代建项目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及管理,例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代建制实施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有关工作。

就发行人代建业务具体模式而言,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将辖区内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委托给发行人,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发行人再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院、承包商、监理方等具体实施主体,并对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监督。工程承包商凭阶段性验收、结算报告向发行人收取工程建设款,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再凭相关资料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并按成本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根据重庆高新区管委会2010年下发的《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计提代建项目管理费的通知》(渝高新发[2010]12号),同意发行人按照代建期间内的投资额计提代建项目管理费,代建管理费的计提比例暂定为24%。

自2010年至今,发行人陆续代理了石桥铺三级管网工程、彩云湖湿地公园、兰美路B2线雨水整治工程、石桥铺华宇老街人行天桥、高新大道、凤西路高新区段、含谷信息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路网(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高新区2011年主干道建筑立面整治工程石小路段、龙腾大道外立面改造、航天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同天段人行过街天桥工程、绅帝大厦帝豪名都龙兴苑外墙清洗、华宇金冠外墙清洗、陈家坪会展中心水塔外立面装饰、科三街科四街临街建筑立面整治工程、五环大厦外墙清洗、白彭路含谷至白市驿段主干道建筑外立面整治、含谷300亩安置房、南方集团外墙清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铺等5座立交桥灯饰项目、桃花溪支二线整治工程、含谷先进制造路网含青路项目、含谷安置房-渝隆地块项目、高腾大道、高翔大道、西城公园等数十个工程项目。2010-2012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代建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项目业务收入232.20万元、31,254.89万元和41,613.61万元。

(二)房产租金收入

为推动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加快打造高新区电子产业的建设,发行人配合重庆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将部分自有物业(包括开发区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办公场所和工业标准化厂房)作为高新区招商引资的“孵化器”对外出租,租金比例参考高新区相关政策指引。2011-2012年,发行人分别实现租金收入7,347.45万元和10,666.42万元。同时,对鼓励类中小微企业予以租金减免优惠,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的相关规定,对高开投公司因实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而承担的租金损失进行财政补贴。2011-2012年,发行人分别获得租金补贴收入14,821.29万元和22,231.93万元。

(三)土地开发整治

高新区管委会2012年1月与发行人签署了《土地整理委托协议》,授权发行人从事重庆高新区拓展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开发整治工作。由发行人筹措资金对开发区内招商引资和产业建设所需的工业土地和商业土地进行拆迁和一级开发,待土地开发后,通过返还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财务局2012年下发的《关于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有关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高新财[2012]5号),发行人开发范围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含溢价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以及水土保持费,扣除中央和市相关规定计提以及中心镇政策后,高新区实得部分全额还给发行人。

鉴于发行人2010年刚刚成立,土地征收、开发整治工作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尚难以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的情况,高新区管委会2011年下发《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计提土地整治管理费的通知》(渝高新发[2011]40号),同意发行人按照整理期间内发生的整治成本计提土地整治管理费,管理费的计提比例暂定为24%。

2011-2012年,发行人实现的土地整治收入分别为5,909.85万元和6,418.14万元。截至2012年12月底,正在开发整治的土地面积7,010亩,尚未开发整治的土地面积21,490亩。未来,随着重庆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发行人土地征收、开发整治、出让工作的有序进行,该业务将在中长期带来稳定的现金收益,发行人可持续发展能力将不断增强。

五、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发行人作为高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力量,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从事高新区的开发建设。结合重庆市对高新区的产业及区域定位和发展规划,在未来,发行人将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全国领先的辐射重庆乃至西南地区的现代化制造业基地、生产性服务中心和风貌独特的现代化商住新城。具体而言,发行人将致力以下发展目标:

(一)致力于高新区西区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高新区十二五纲要》,十二五期间,高新区将优化城市交通、加快形成区内交通主骨架,完善内部交通网络,加快建设轨道交通和公交站场,完善水、电、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并建立建立综合型给排水系统,构建电力保障体系,提升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同时,高新区将加快石桥铺旧城社区改造建设,积极推进二郎片区的社区建设、大力推进“拓展开发区”社区建设,形成20个左右1-2万人的宜居社区,在白市驿机场地块打造“西部驿栈”高端生态宜居典范社区。

发行人作为高新区的主要建设力量,将根据高新区开发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公司经营目标,按照“总体规划、逐步实施、基础先行、滚动发展”的开发建设原则,紧紧围绕“规划设计先行,基础设施先行、土地储备先行”三大重点开展工作,未来五年内将逐步完成高新区西区内的土地整治工作,加快完善高新区内部交通网络、形成交通主骨架,加快建设轨道交通和公交站场,完善水、电、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实现该区域重要功能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的重大突破,基本形成高新区西区城市框架。

(二)致力于高新区西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模块的招商引资

根据《高新区十二五纲要》,十二五期间,高新区将努力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主要包括: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提升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发展其他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现代高新农业。其中,发行人主要承担生物医药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及配套工作,主要包括入驻高新区西区的企业厂房建造等。

发行人在管委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行人围绕高新区发展规划,把握全球产业转移的机遇,制定明确的招商引资路线图,围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招商,重点引进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科技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国际性研发中心和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大型企业,充分发挥招商引资企业在推动产业发展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发行人紧抓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的有利契机,对接国家重大专项规划和市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面向东部地区,加大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等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高新区特有的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东部地区转移至重庆的相关高新产业在高新区落户发展。

(三)致力于对高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管理与资本运作

高新区于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全国54个国家级高新区和首批5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开发区之一,是重庆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基地。发行人作为高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子公司,将根据高新区产业规划布局,在高新区管委会授权的范围内对高新区区域范围内的重要高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协助园区内企业实现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借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通过资本运作形式实现发行人及被投资高新区西区相关园区企业双赢互惠的发展。

(四)致力于实现“三百亿目标”

发行人将在未来三至五年努力发展建设,按照“质量第一,高效建设”的思路,完成各个年度目标,以实现“三百亿目标”,即通过几年努力建设,使集团在现有基础上形成“百亿资产、百万方房产、五百亿级园区”。

为实现上述“三百亿目标”,发行人将按照建设全国一流、西部领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标准,围绕为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服务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五年内成为西部地区“高新产业集聚区、内陆开放重要门户和科学发展示范窗口”。同时,根据高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计划,坚持“责任、意识、勤奋、高效”的经营方针,逐步把市场经济要素引入城市建设与管理,不断追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将自身打造成以“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为核心竞争力,努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房地产、商贸、文化会展等配套服务业的市场竞争主体,并推动高新区滚动发展。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0-2012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3]第12-00001号)。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三年期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资金募集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重庆快速路一纵线(高新区拓展区段)工程、高新区拓展区横二路工程和含青路道路改造工程等三个项目建设。

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概况

(一)重庆快速路一纵线(高新区拓展区段)工程

1、项目概况

重庆快速路一纵线道路全长6.2公里,其中高新区拓展区段长4.5公里,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标准路幅宽度54米,车行道采用沥青路砼面结构,沿线规划有青龙咀立交和罗家院立交2座立交桥,含跨线桥3座,地下通道3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立交桥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道路周边土地整治工程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实现重庆市城市发展长远规划、城市拓展的需要

高新区拓展区纳入白市驿、含谷、金凤三镇后,面积由20平方公里扩至70平方公里,扩容后的高新区突破“中心-外围”的发展模式,东区(石桥铺、二郎片区)重点打造科技商务之城、数码消费之都,拓展区重点打造科技创新中心、研发制造基地。高新区拓展区规划居住人口45万人,就业人口40-50万人,规划打造成综合经济实力、高新产业聚集水平、内陆开放增长水平、科学发展示范效应均西部领先,与西永大学城、微电子产业园、综合保税区一体发展的西部新城。

新区的建设将会引导大量人口聚集,并随之产生大量的生活、生产活动及各种城市功能,相应产业逐步建立并得到发展。为有效引导城区人口向新拓展区域聚集,有计划地进行产业建设,创造和提供就业条件及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必须完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而快速路一纵线的建设,是保证后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先决条件。因此,建设新城城市交通路网,是实现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重庆市政府城市发展长远规划的需要。

(2)实现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完善高新区交通路网的需要

高新区拓展区范围及周边规划了“两高速”和“两横两纵”快速路网结构,内部路网格局基本上为方格网结合自由式分布,交通规划中的主要构建以快速路、主干路为骨架,以次干路、支路为基础。快速路一纵线作为“两纵”之一,是重庆主城区中环快速路网的一部分,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城市交通规划、完善高新区内部交通路网的需要。

(3)带动沿线开发,促进城市发展的需要

该项目建设将有利于改善区域土地使用条件,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增强人流、车流、物流的通达性,为附近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条件,也为企业降低运输成本。同时,便利的交通有利于道路周边地块的土地增值,为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物流业都提供便利的基础设施条件,为片区内大力发展工业、物流业、创新研发、服务业等的发展规划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

城市建设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经济的长远发展。而城市经济发展同城市面貌和人民生活质量紧密相关,能够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扩大内需,吸引外来投资也有积极作用。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并充分满足高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5)促进高新区拓展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高新区拓展区开发程度低,现状交通路网不完善,给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为该区域的路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连接周边地区,使交通出行条件和招商引资条件得到根本改善,便捷的交通环境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相结合形成高新区拓展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发行人负责实施。

4、项目建设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自2012年1月开工建设,建设期为36个月。截至2013年8月31日,该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路基工程动工并完成约35%的工程量。项目已投资金额约36,957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6.14%。

5、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重庆高新区经发局《关于重庆快速路一纵线(高新区拓展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高新经投[2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由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九]环准[2011]176号)批准,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重庆快速路一纵线(高新区拓展区段)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通知》批准,并取得重庆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市政500138201100008号)。

6、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为22.90亿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50亿元。

(二)高新区拓展区横二路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道路全长4.3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级;标准路幅宽44米,双向六车道,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道路周边土地整治工程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结合高新区的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的将沿线经济圈通过成渝高速和二环高速与主城各区联系起来,而且能形成含谷镇、金凤镇与城市快速路系统建立快速便捷的联系通道,解决几个区域内过境交通问题。本项目作为高新区的交通主干道,不但带动了沿线内的发展和建设,也使得高新区与江北区、南岸区等两大经济圈更加有效的联通,为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是扩大内需、带动生产与消费的有效办法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拉动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结构、解决社会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3)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

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经济的长远发展。而城市经济发展同城市面貌和人民生活质量紧密相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扩大内需、吸引外来投资有积极作用,本项目的建设充分满足高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发行人负责实施。

4、项目建设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自2011年10月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截至2013年8月31日,该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土石方工程动工并完成约40%的工程量。项目已投资金额约32,00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7.42%。

5、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重庆高新区经发局《关于高新区拓展区横二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高新经投[20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由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九]环准[2011]165号)批准,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高新区拓展区横二路工程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通知》批准,并取得重庆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市政500138201100004号)。

6、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为18.37亿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50亿元。

(三)含青路道路改造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道路全长4.8公里,总体呈南北走向,南侧起于含谷—白市驿镇界,向北止于高新区拓展区界。项目实施过程中K0+000~K2+500为旧路改造,其中K0+000~含谷立交原道路为双向六车道,车行道宽度为21米,含谷立交~K2+500为双向四车道,车行道宽度14米。K2+500~终点为新建,路幅宽度为44米,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立交桥改造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道路周边土地整治工程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完善高新区交通路网的需要

本项目所在区域是以居住、休闲、娱乐为主导,配套办公、轻工业等功能的重庆都市区重要建设区域,为此高新区要实现跨越式发展,选择“点、线、面”战略成为最佳途径和战略方式,而本项目道路工程作为区域路网交通中重要的“线”,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区域内经济建设,同时与高新区内其他骨干道路一起相互形成合理完善的路网结构。

(2)符合高新区快速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内土地使用条件及周边地块的土地增值,为招商引资、土地开发、物流业提供了便利的基础设施条件,为片区内大力发展工业、物流业、创新研发、服务业等规划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符合重庆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扩大内需、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城市拓展功能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发行人负责实施。

4、项目建设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自2012年12月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截至2013年8月31日,该项目正在准备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项目已投资金额约93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04%。

5、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重庆高新区经发局《关于含青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高新经投[2012]129号)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由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九]环准[2012]168号)批准,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高新区分局《关于高新区拓展区含青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使用国有土地预审的通知》批准,并取得重庆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市政500138201200003号)。

6、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为9.00亿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00亿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情况

(一)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成将使周边可出让土地升值,为政府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利于政府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驻,并带动周边消费,为高新区增加税收;将改善高新区交通状况,提高交通运输效率,降低交通运输成本,使物流客运等时间缩短,为社会来带时间效益;项目在修建时与建成后均可提供部分工作岗位,解决失业人员就业,为高新区增加个税收入。

(二)募投项目周边部分土地未来出让金、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能够平衡本期债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根据《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部分土地未来出让金、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用于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通知》,高开投公司在取得位于高新区西区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周边的5181亩土地(地块编号E08-4/02、E03-7/02、O16-1-2/01、D05-1/01等)并出让后,可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中归属于重庆高新区的部分全额用于平衡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上述土地出让后,根据渝财建[2012]165号文件、渝财预[2011]721号文件以及渝高新财[2012]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计提扣除后,公司预计可取得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及耕地占用税约55亿元,能够满足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募投项目周边部分土地未来收入测算见偿债保障措施章节)。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流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同时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调控,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安全性。

1、发行人于2013年1月10日召开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得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2、重庆市发改委对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行使监督管理权,当发行人违反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时,重庆市发改委有权要求予以纠正。

3、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管的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验证手续,结合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4、发行人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发行人有关规定履行资金审批手续。发行人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额度,再根据用款额度大小,视情况报发行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5、发行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发行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专题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分别偿还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的本金。本期债券设置的提前偿还条款可分解发行人一次性、大规模还款的压力。此外,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提利息,因而还本付息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偿付计划。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确保形成一套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设立偿债账户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开设唯一的偿债账户,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的专项银行账户。

偿债基金只能以银行存款或银行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且仅可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到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的违约金及其利息和支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期债券约定的其他资金。

(二)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人管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在债券存续期内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后的有关事宜。

(三)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以及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规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系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在2010年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新产业“孵化”过程中的办公场所和工业标准化厂房出租、土地开发整治等方面具有业务垄断优势。2010-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4.01亿元增长到87.54亿元,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同期,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01亿元、6.06亿元和7.18亿元,良好的盈利能力为高开投公司按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募投项目周边部分土地未来出让金、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能够平衡本期债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根据《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部分土地未来出让金、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用于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通知》,高开投公司在取得位于高新区西区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周边的5181亩土地(地块编号E08-4/02、E03-7/02、O16-1-2/01、D05-1/01等)并出让后,可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中归属于重庆高新区的部分全额用于平衡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上述土地出让后,根据渝财建[2012]165号文件、渝财预[2011]721号文件以及渝高新财[2012]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计提扣除后,公司预计可取得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及耕地占用税约55亿元,能够满足快速路一纵线、横二路和含青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募投项目周边部分土地未来收入测算如下:

注:(1)土地出让金收入系根据渝财建[2012]165号文件及渝高新财[2012]5号文件测算;

(2)城市建设配套费及耕地占用税等补助系根据渝财预[2011]721号文件及渝高新财[2012]5号文件测算。

(三)优良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的有力保证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资信条件,与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59.69亿元,其中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5亿元。公司不仅可以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用于项目建设,同时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将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四)提前归集偿债资金安排及偿债资金专户的设立与监管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立即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并委托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对账户进行监管,以确保偿债资金的按时归结和划付。偿债资金分为利息偿债资金和本金偿债资金两部分,利息偿债资金按年计提,在每个利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提取完毕。

单位:亿元

注:r%为利率。

(五)申请银行贷款为本期债券提供流动性支持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签订的《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明确规定,当高开投公司发生偿债困难时,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可根据高开投公司的申请,按照其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对高开投公司提供信贷支持。

(六)其他偿债措施安排

发行人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有效安排偿债时间。同时,该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债权代理人制度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及职权的行使,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签署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出席、表决和决议等规则进行了明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向债权代理人书面提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提供明确议案的;

2、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停产或申请破产的;

3、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出拟更换债权代理人等明确议案,并缴纳召集会议所需费用的;

4、发生本规则第五条应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的;

5、发生本规则第五条应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范围之外的事项但有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利益的,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付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会议,并提供明确的议案。

债权代理人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详细规定,应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债权代理人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与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聘请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九龙坡支行接受该聘任。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债权代理人的主要职权如下:

1、文件保管

对于债权代理人因依赖发行人的指示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债权代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债权代理人可以合理依赖以任何传真或电子系统传输方式作出的、债权代理人合理地认为是由发行人或发行人的授权代表发出的指示,且债权代理人应就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保护。

2、违约通知

债权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在得知违约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各债券持有人。

3、违约处理

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债权代理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勤勉尽责地依法采取一切正当合理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预计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时,债权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应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应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务;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范围内,依法代理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有关发行人的破产诉讼、申报债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其他与破产诉讼相关的活动。

4、监督担保事项

发行人应促使担保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在必要的范围内及时向债权代理人提供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本期债券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重大亏损、损失、合并、分立、托管、重组、改制、破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和资料。

5、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6、信息披露监督

债权代理人应督促发行人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会议决议落实

债权代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以下事项时,债权代理人应在知悉该等情形之日起按照勤勉尽责要求尽快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但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20日,并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5日:

(i)发行人提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ii)拟更换债权代理人;

(iii)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iv)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

(v)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vi)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债权代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8、破产及整顿。如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代理人将依法受托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9、其他。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关于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就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相关事项达成的详细约定,应参照《债权代理协议》。

综上所述,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并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发行人还将通过不断挖掘自身优势,抓住重庆市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增加主营收入,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可靠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时间上市或交易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后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从事经营领域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2、经济周期风险

重庆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发,以及招商引资配套的房产出租等业务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发行人运营风险

发行人是重庆高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与论证、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安排、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现金流及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3、发行人有息债务偿付的风险

截至201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共计42.91亿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的有息债务金额将进一步增大。如果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未能产生预期的回报,将使发行人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偿付其有息债务。

4、发行人受限资产占比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的所有权受限资产共计97.32亿元,约占总资产的65.22%。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应收账款等主要资产已基本用于抵押/质押融资。

5、发行人资金占用的风险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和存货为30.77亿元和40.02亿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9.13%和50.90%,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较大。

6、发行人现金收入比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来源之一,2011年和2012年现金收入比分别为100.06和92.92,呈轻微下降趋势。

二、对策

(一)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安排,以保证投资人合理配置投资资金,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2、兑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发行人将加强日常经营的监控,并将继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成本,降本增效;同时,发行人将改善资产质量,特别是保证流动资产的及时变现能力,确保发行人的财务流动性,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按期获得偿付资金创造良好的条件。并且,发行人将加强现金流动性管理,在充分分析未来资金流动状况的基础上设定其他筹资金额和期限,以达到在金额和期限上的匹配,控制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进一步支持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一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力争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重庆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定位为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2010年,重庆高新区重新规划后,迎来了新的高速发展期,因此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变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雄厚的综合经济实力,通过扩大资产和业务规模,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有效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发行人运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高新区管委会、政府部门的沟通、协商,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策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和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3、发行人有息债务偿付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新产业“孵化”过程中的办公场所和工业标准化厂房出租、土地开发整治等方面具有业务垄断优势。2010-2012年,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01亿元、6.06亿元和7.18亿元,良好的盈利能力为高开投公司按期偿还有息债务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截至2012年底,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59.69亿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5.00亿元。充分的银行授信额度将给予公司一定的债务偿付缓冲。

4、发行人受限资产占比较大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应收账款等主要资产主要用于抵押/质押融资。较大规模的债务融资使得公司的受限资产占比较大。而良好的业务能力是偿付债务的本质保障。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同时,发行人拥有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15.00亿元。良好的业务前景及流动性支持确保了发行人财务的流动性,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按期获得偿付资金创造良好的条件。

5、发行人资金占用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及代建项目、土地整治、公租房建设等产生的开发成本。2010-2012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09次、0.07次和0.03次。随着高新区东西部拓展区产业布局继续完善与深化,并使得土地转化加速,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将不断提高。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较短,坏账准备计提较充分,回收风险较低。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的监控,并继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从而应对资金占用的风险。

6、发行人现金收入比下降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45亿元和5.93亿元。其中代建项目收入增长最快,由2011年度的3.13亿元增长至2012年度的4.16亿元。发行人代建业务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再凭相关资料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并按成本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与房产租金等业务模式相比,代建业务模式的资金回流速度较慢。

公司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确保工程按时按质交付并及时取得业务收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发行人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了《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23亿元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一、主要评级观点

联合资信评定2014年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定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肯定了重庆市未来经济与城市建设发展的潜力;也肯定了公司在区域开发中的突出地位。同时,联合资信关注到公司业务受政府规划影响大和资金压力大等。

二、发行人主要优势

1、重庆市和重庆高新区经济持续增长、财政收入水平快速提高和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作为重庆高新区内市政建设主体之一,在所辖区域内具有区域垄断地位。

3、重庆高新区政府对公司的定位和支持明确,在财政补贴和资产注入等多方面给予公司有力支持。

4、本期企业债券设置分期还款安排,有效降低了公司资金集中偿付压力。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1、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受政府规划影响大,市场化程度低。

2、公司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度大,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值,资金压力大。

3、公司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规模较大,对资金占用较多,整体资产质量一般。

4、公司收入实现能力一般,现金收入比呈下降趋势。

四、跟踪评级安排

联合资信将在发行人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发行人债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情况开展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过程中,如信用等级发生变化调整时,联合资信将在其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报送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简化核准程序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本期债券发行信用评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承销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充分,相关法律手续完备,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各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已取得在目前阶段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综上,发行人已就发行本期债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发行人具有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期债券发行具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发行要求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承销方案和《募集说明书》亦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

二、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核准文件

(二)《2014年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4年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经审计的发行人2010-2012年的三年连审财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评级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债权代理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兴路36号101房间

法定代表人:夏卫

联系人:刘宏

联系地址:重庆高新区石桥铺科园一路5号创新大厦5楼

电话:023-68681821

传真:023-68681802

邮编:400039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志林、张毅、朱宁、姚崟、兰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88005291

传真:010-66211974

邮编:100033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三)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 秦蕊、白玲、叶楠、张晓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2层

电话:010-83991760、83991757、83991765

传真:010-88086637

邮编:100031

网址:http://www.rxzq.com.cn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本公司和联合主承销商。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http://www.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http://www.chinabond.com.cn

附表一:2014年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发行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代建项目41,613.6131,254.89232.20
房产租金10,666.427,347.45-
土地整治6,418.145,909.85-
其他557.92--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59,256.0944,512.19232.10

项 目2012.12.312011.12.312010.12.31
资产总额1,492,230.16607,752.8343,324.74
流动资产786,260.06427,482.6543,292.44
非流动资产705,970.10180,270.1832.30
负债总额616,496.06325,474.963,201.87
流动负债118,342.5347,778.502,234.79
非流动负债498,153.53277,696.45967.07
股东权益合计875,734.10282,277.8740,122.88

年份所在地块面积(亩)土地出让总收入(万元)扣除土地成本和上级留成(万元)发行人土地出让纯收入(万元)
出让金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小计
2013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村9、10、11社466.29109,578.1515,783.921,072.47126,434.5476,366.6450,067.90
2014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10、11、12、15社518.10121,753.5017,537.691,191.63140,482.8284,852.6055,630.22
2015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1、5、6、7、13社,含谷镇建新村9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4、5、6社932.58219,156.3031,567.832,144.93252,869.06152,739.28100,129.78
2016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9、10、16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10、12、13、21社777.15182,630.2526,306.531,787.45210,724.23127,285.4083,438.83
2017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7、9、10、16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1、5、14、21社725.34170,454.9024,552.761,668.82196,676.48118,797.4477,879.04
2018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4、6、10、13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10、21、22社775.15182,160.2526,238.701,782.68210,181.63127,021.5283,160.11
2019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10、16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10、16、21社732.34172,099.9024,789.801,684.38198,574.08119,951.9778,622.11
2020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10、16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10、17、21社90.6521,756.003,068.50208.5025,033.0015,128.609,904.40
2021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10、16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10、18、21社115.8628,965.003,921.88266.4833,153.3620,054.2513,099.11
2022九龙坡区白市驿镇11社,九龙坡区金凤镇文昌村22社47.5411,885.001,609.23109.3413,603.578,229.075,374.50
合计5,181.001,220,439.25175,376.8411,916.681,407,732.77850,426.77557,306.00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总收入59,302.5544,520.86232.10
营业总成本9,697.765,379.7087.31
营业利润61,932.8055,866.51144.79
营业外收入22,240.4214,826.25-
利润总额84,162.1770,692.45144.79
净利润71,734.8560,555.95122.88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048.66-192,012.13-39,802.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45.67-10,208.34-32.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20.51250,414.764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526.1848,194.30165.35

项目名称总投资(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额(亿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批准文件
重庆快速路一纵线(高新区拓展区段)工程22.9010.5045.85%渝高新经投[2012]2号
高新区拓展区横二路工程18.378.5046.27%渝高新经投[2011]38号
含青路道路改造工程9.004.0044.44%渝高新经投[2012]129号

计息年度年末支付利息年末偿还本金年末需支付本息合计年末债券余额
第1年23.0×r%-23.0×r%23.0
第2年23.0×r%-23.0×r%23.0
第3年23.0×r%4.623×r%+4.618.4
第4年18.4×r%4.618.4×r%+4.613.8
第5年13.8×r%4.613.8×r%+4.69.2
第6年9.2×r%4.69.2×r%+4.64.6
第7年4.6×r%4.64.6×r%+4.6-

地点序号承销团成员销售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北京市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周志林、张毅010-88005291
2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一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2层秦蕊、白玲010-83991760
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7层陈业茂、

孙怡婷

010-88091670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杨海宁010-88321710
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销售交易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叶凡、郑义010-8808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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