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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连德团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遵明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遵明 |
公司负责人连德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遵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12,073,724.62 | 1,133,170,240.95 | 6.96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4,333,571.27 | 1,025,887,172.17 | -0.1514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07,013.08 | 53,912,551.26 | -171.9814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79,351,512.05 | 144,179,333.92 | 24.39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3,600.90 | -1,958,890.05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84,807.15 | -2,203,121.95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516 | -0.1952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0 | -0.0038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0 | -0.0038 | 不适用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62,729 | |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8.25 | 93,403,198 | 0 | 质押93,403,198 | | 临沂宝泉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9 | 3,520,973 | 0 | 质押3,520,973 | | 童虎根 | 未知 | 0.69 | 3,515,949 | 0 | 未知3,515,949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未知 | 0.59 | 2,996,258 | 0 | 未知2,996,258 | | 陈国华 | 未知 | 0.45 | 2,286,372 | 0 | 未知2,286,372 | | 童小琴 | 未知 | 0.31 | 1,602,386 | 0 | 未知1,602,386 | | 彭香棉 | 未知 | 0.28 | 1,448,707 | 0 | 未知1,448,707 | | 方阿多 | 未知 | 0.27 | 1,377,184 | 0 | 未知1,377,184 | | 刘伶 | 未知 | 0.25 | 1,303,400 | 0 | 未知1,303,400 | |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0.25 | 1,255,881 | 0 | 未知1,255,88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 93,403,198 | 人民币普通股93,403,198 | | 临沂宝泉实业有限公司 | 3,520,973 | 人民币普通股3,520,973 | | 童虎根 | 3,515,949 | 人民币普通股3,515,949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2,996,258 | 人民币普通股2,996,258 | | 陈国华 | 2,286,372 | 人民币普通股2,286,372 | | 童小琴 | 1,602,386 | 人民币普通股1,602,386 | | 彭香棉 | 1,448,707 | 人民币普通股1,448,707 | | 方阿多 | 1,377,184 | 人民币普通股1,377,184 | | 刘伶 | 1,303,400 | 人民币普通股1,303,400 | |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1,255,881 | 人民币普通股1,255,88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是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 | 年初金额 | 期末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应收账款 | 56,281,073.60 | 118,779,511.20 | 62,498,437.60 | 111.05 | | 预付账款 | 12,391,569.77 | 5,815,451.64 | -6,576,118.13 | -53.07 | | 其他应收款 | 1,469,993.32 | 437,978.00 | -1,032,015.32 | -70.21 | | 在建工程 | 2,443,152.23 | 11,021,674.30 | 8,578,522.07 | 351.13 | | 预收款项 | 3,386,717.98 | 2,143,859.43 | -1,242,858.55 | -36.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16,821.25 | 6,961,286.84 | -3,255,534.41 | -31.86 | | 其他应付款 | 8,199,865.86 | 55,451,156.49 | 47,251,290.63 | 576.24 |
1.应收账款期末金额比期初增加111.05%,主要原因为应收山东华盛热电有限公司电力、蒸汽款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金额比期初下降53.07%,主要原因为设备到货冲减预付款项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比期初下降70.21%,主要原因为收回欠款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金额比期初增加351.13%,主要原因为设备到货,待安装金额增加。 5.预收账款期末金额比期初下降36.70%,主要为发出货物,预收款项减少。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比期初下降31.86%,主要为支付员工年度工龄工资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比期初增加576.24%,主要原因为开出木材信用证,暂借款项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1,642,513.62 | 1,196,632.91 | 445,880.71 | 37.26 | | 财务费用 | 241,217.28 | 887,544.79 | -646,327.51 | -72.8 |
1.销售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增加37.26%,主要原因为销售量增加,费用同向增多。 2.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下降72.82%,主要原因为短期借款平均余额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金额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807,013.08 | 53,912,551.26 | -92,719,564.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758,782.72 | -887,544.79 | 50,646,327.51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下降,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借入短期借款5000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德团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4-017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为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650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6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19日,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泰安与泰安市商业银行岱宗支行签署《借款合同》,泰安市商业银行岱宗支行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贷款,该合同期限为1年,自2014年4月19日至2015年4月18日止。该合同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整。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2014年3月25日,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36000万元额度内为其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由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2014年4月16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2000万元贷款担保在其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廷江 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加工销售:实木地板、胶合板、膜板、木片;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塑料制品、饲料、原铝;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日用陶瓷。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93,403,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为1393276.28万元,总负债约为889195.07万元,净资产504081.21 万元。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银行 担保金额 合同有效日期 泰安商行岱宗支行 2000万元 2014-4-19---2015-4-18 合 计 2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符合本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该项担保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6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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