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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2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冷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保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高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277,423,413.94 | 1,106,897,968.81 | 1,145,993,105.10 | 11.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863,148.76 | 68,269,255.01 | 63,815,257.23 | 54.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3,152,271.33 | 66,900,239.88 | 66,900,286.76 | 54.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2,633,894.71 | 126,358,939.86 | 23,717,831.31 | -1,839.7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03 | 0.1388 | 0.1015 | 48.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03 | 0.1388 | 0.1015 | 48.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9% | 2.41% | 1.83% | 0.36%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0,065,585,360.84 | 7,061,564,755.34 | 10,377,601,647.84 | -3.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38,830,152.06 | 2,871,737,620.17 | 4,128,047,379.63 | 14.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149.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52,546.3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7,576,815.8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8,664.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0,683.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48,355.92 | | 合计 | -4,289,122.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7,91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1.02% | 275,776,992 | 275,776,992 | | |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 | 19,500,000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6% | 10,482,318 | |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9,674,69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4% | 8,998,863 |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 | 6,710,713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4% | 6,300,719 |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9% | 6,000,000 | | | |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5,751,519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其他 | 0.84% | 5,653,053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482,3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82,318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74,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74,690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998,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8,863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710,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10,713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6,300,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0,719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5,751,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1,519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5,653,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3,053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52,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5,452,00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属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它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报表项目 | 与上期增减变动 | 原因说明 | | 货币资金 | -41.26% | 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货款所致 | | 应收票据 | -33.16% | 本期部分票据背书支付采购货款所致 | | 短期借款 | -100.00% | 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 应付票据 | -44.95% | 本期解付部分应付票据所致 | | 应交税费 | -151.27% | 本期支付年初应付的增值税、所得税所致 | | 应付利息 | 300.00% | 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70% | 本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致 | | 资本公积 | 50.81% | 本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资本溢价所致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2.26% | 本期应缴增值税同比减少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69.02% | 本期收到的软件退税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60.16% | 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2.28% | 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35% | 本期投标保证金退回同比减少所致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17% | 本期货款现金支付同比增加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73% | 本期应缴税费及支付年初应付的增值税、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44.04% | 本期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同比增加所致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00.00% | 本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所致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300.00% | 本期现金偿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5573.07% | 本期子公司分配股利、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在限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价格不低于8元/股(当公司送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05年11月17日 | 无限定期限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许继电气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质押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2012年12月4日 | 36个月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许继电气与许继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许继集团就柔性输电、许继电源、许继软件、上海许继的盈利情况做出有关如下承诺并承担相关补偿义务。1、许继集团承诺的利润金额(1)根据《评估报告》(目标公司),标的资产在2014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23,008.68万元,在2015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25,416.16万元,在2016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26,080.66万元,前述预测净利润数未考虑不影响企业现金流的资产减值损失和财务费用等因素。(2)许继集团承诺,标的资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为按照本次交易前许继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所应享有的标的公司净利润数)将不低于上述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2、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及累计净利润差额的确定:许继电气应当在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每一会计年度届满后对标的资产当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资产在相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柔性输电分公司应继续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并出具审计报告,以符合盈利预测单体计算的要求。3、利润补偿方式(1)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标的资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则就其差额部分,由许继集团以股份方式向许继电气进行补偿。(2)在补偿期限内每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许继电气和许继集团将按以下公式,每年计算一次当年度的股份补偿数:每年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遵照以下原则: ①上述净利润数均应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②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③如许继电气在补偿期限内某补偿年度有现金分 | 2013年6月7日 | 三年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国家电网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1、为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许继电气的独立性,国家电网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电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并督促许继集团与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许继电气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许继电气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2、许继集团为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做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许继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许继电气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许继电气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 2012年12月4日 | 无限定期限 | 国家电网、许继集团均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国家电网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为了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国家电网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因国家电网履行建设和运用国内电网的主要职责,以及许继电气所处电力设备制造行业的特殊性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与许继电气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许继电气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许继电气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许继电气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将督促许继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继电气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和许继电气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为了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许继集团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许继集团及许继集团的附属公司与许继电气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许继电气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许继电气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许继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许继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许继集团及许继集团的附属公司和许继电气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2年12月4日 | 无限定期限 | 国家电网、许继集团均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在山东电子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确定业务发展方向后,若该确定的业务发展方向为智能电表的生产与销售或者其他与许继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的业务,则许继集团将采取资产注入或者资产剥离的方式,消除山东电子与许继电气的同业竞争情形,并予以披露。 | 2013年10月9日 | 无限定期限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将与柔性输电业务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等,下同)注入许继电气,或者无偿转移给许继电气;该等知识产权与柔性输电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同时办理交割或转移手续,转移至许继电气;许继集团将积极协助许继电气办理上述知识产权的过户或转移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上述知识产权办理交割或转移手续完成之前,许继集团同意并保证许继电气按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相同的条件和方式继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保证将其作为共同权利人的与许继电源、许继软件共有的全部知识产权权利,无偿转移给许继电气或分别无偿转移给许继电源、许继软件,与标的资产同时办理交割或转移手续;此外,就其中与第三方共有的知识产权,许继集团将促使全体共有人采取必要行动、签署必要文件协助完成权属转移手续;将积极协助许继电气及/或许继电源、许继软件办理上述知识产权的过户或转移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上述知识产权办理交割或转移手续完成之前,同意并保证许继电气或许继电源、许继软件按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相同的条件和方式继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如果其他共有人未来根据共有人协议约定向许继电气、许继电源、许继软件、上海许继转让共有专利,则相应的转让费及变更费由许继集团承担;如因许继集团未能及时支付转让费或变更费而给许继电气、许继电源、许继软件、上海许继造成任何损失的,由许继集团负责赔偿。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如果因许继电气与其他第三方(许继电气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共有知识产权而导致许继电气遭受的任何损失,许继集团将在实际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 2012年12月4日 | 无限定期限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柔性输电业务债权债务的转移,许继集团做出如下承诺:“1、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协议书》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生效实施后,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完成柔性输电业务相关债权、债务的交割。2、于协议书约定的办理资产交割的期限内,本次交易涉及的柔性输电业务相关债权转移至许继电气的安排若尚未通知债务人,且债务人在债权交割日或之后向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或者柔性输电业务相关债权交割完成后,债务人仍向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本公司将立即将所收到的款项转交许继电气。如因本公司未能及时转交而给许继电气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本公司负责赔偿。3、于协议书约定的办理资产交割的期限内,本次交易涉及的柔性输电业务相关债务转移至许继电气的安排若尚未征询债权人意见或未取得相关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如果该等债务在债务交割日或之后已届履行期,或者债权人在债务交割日或之后向许继集团提出清偿要求的,由本公司负责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本公司实际清偿该等债务后,由许继电气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就清偿该等债务已偿付的款项。凡因上述债务的债权人主张债权给本公司或许继电气造成超过债务交割日移交债务数额的其他费用,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如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债务而给许继电气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 2013年6月7日 | 无限定期限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2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4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一季报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2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4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2014年一季报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2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 1 | 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5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7 | 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 | 9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0 | 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上述第1-8项议案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经公司六届十三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审议情况已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0374-3212069 传 真:0374-3363549 联系人: 李维扬、贾征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2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现对2013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补充资料如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指标及年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确定。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职务,按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报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股东单位领取的报酬总额为816.3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 从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 | 报告期末实际所得报酬 | | 李富生 | 董事长 | 男 | 51 | 现任 | | 78.3 | 78.3 | | 檀国彪 | 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 58.2 | 58.2 | | 姚致清 | 董事 | 男 | 53 | 现任 | | 68.0 | 68.0 | | 张新昌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58.0 | | 58.0 | | 马保州 | 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 男 | 47 | 现任 | 50.0 | | 50.0 | | 耿明斋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8.0 | | 8.0 | | 田土城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8.0 | | 8.0 | | 薛玉莲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现任 | 8.0 | | 8.0 | | 程利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现任 | | 68.0 | 68.0 | | 晋国运 | 监事 | 男 | 55 | 现任 | | 65.8 | 65.8 | | 李维扬 | 职工监事 | 男 | 37 | 现任 | 28.0 | | 28.0 | | 姚 武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现任 | 50.0 | | 50.0 | | 张项安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50.0 | | 50.0 | | 海 涛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现任 | 68.0 | | 68.0 | | 李建坤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50.0 | | 50.0 | | 魏剑啸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50.0 | | 50.0 | | 孙继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50.0 | | 50.0 | | 于世新 | 董事 | 男 | 55 | 离任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478.0 | 338.3 | 816.3 |
二、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补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标的公司交割日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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