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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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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4-02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宏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全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826,086,720.021,687,192,333.491,687,192,333.49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681,775.6845,887,135.3945,954,547.002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6,695,398.1846,490,619.9446,558,031.552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33,378,580.18147,548,967.52147,548,967.52-393.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80.08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80.08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6%2.33%2.33%0.3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2,357,958,970.4912,499,871,770.5712,499,871,770.57-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20,069,174.082,062,910,391.612,062,910,391.612.7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90,060.96 
减:所得税影响额-176,354.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4.20 
合计-1,013,622.5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3,02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4.93%252,736,527 质押227,680,000
郑宏舫境内自然人15.25%85,757,61464,318,210质押37,000,000
尹芳达境内自然人2.42%13,601,50710,201,130  
严帮吉境内自然人1.66%9,324,3199,320,000质押9,320,000
何秀永境内自然人1.65%9,254,5226,940,891  
施加来境内自然人0.75%4,216,4544,093,727冻结4,093,7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71%3,971,000   
蔡振华境内自然人0.68%3,825,000   
赵熙逸境内自然人0.55%3,078,859   
李秀境内自然人0.42%2,369,699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252,736,527人民币普通股252,736,527
郑宏舫21,439,404人民币普通股21,439,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3,971,000人民币普通股3,971,000
蔡振华3,825,000人民币普通股3,825,000
尹芳达3,400,377人民币普通股3,400,377
赵熙逸3,078,859人民币普通股3,078,859
李秀2,369,699人民币普通股2,369,699
陈玉娇2,345,250人民币普通股2,345,250
何秀永2,313,631人民币普通股2,313,631
宋戈2,289,765人民币普通股2,289,76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郑宏舫、尹芳达、严帮吉、何秀永、施加来、蔡振华分别持有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35.64%股权、10.82%股权、10.16%股权、8.88%股权、5.58%股权、1.38%股权。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公司股东施加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约定购回初始交易,涉及股份数量3,9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及处于建设期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BT项目)由于项目进展、合同约定,对外支付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收入 17.01亿元, 占营业收入的93.15%;房地产业务收入0.9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31%。

报告期,公司建筑业新承接工程业务17亿元。新中标上海徐汇日月光中心上部结构、西安市地铁四号线(航天东路站—北客站)土建施工D4TJSG-5标、宁波澄浪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机场路(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标、宁波东部新城水乡邻里二期等重大施工项目。

报告期,公司青海1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一季度发电量为503万度。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宏润控股、郑宏舫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003年09月30日长期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4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8,438.8610,740.37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671.6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将稳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股票600645中源协和160,800.00194,6880.06%194,6880.06%4,676,405.76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上市前购入的法人股
股票600650锦江投资104,000.0041,8180.01%41,8180.01%424,870.88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上市前购入的法人股
股票600820隧道股份68,000.0055,7160%55,7160%556,045.68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上市前购入的法人股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
合计332,800.00292,222--292,222--5,657,322.32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4-02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56,25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8,750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4年4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01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201*****746郑宏舫
300*****256尹芳达
400*****950何秀永
501*****773严帮吉
601*****883顾敏春
701*****797施加来
800*****949茅贞勇
900*****686沈功浩
1001*****940李伟武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送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98,460,64417.50%39,384,258137,844,90217.50%
 高管锁定股98,460,64417.50%39,384,258137,844,90217.50%
二、无限售流通股464,039,35682.50%185,615,742649,655,09882.50%
三、股份总数562,500,000100%225,000,000787,500,000100%

七、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78,750万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洁

咨询电话:021-64081888-1021

传真电话:021-54976008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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