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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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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4-013
债券简称:12酒钢债 债券代码:1221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26,914,4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7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04,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426,914,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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